1.常熟梅李镇塘桥村部分二次拆迁户,在第一次拆迁时,村里私自收取的6000元道路设施费,经过前二次拆迁,均回复为8月31日之前村里会做好相应的赔偿,但是如今家家户户房子都已拆除,今日问及村领导,村领导却推说这笔钱和村里无关,是镇里建委收取的,如此踢皮球,请问当初强行扣除的6000元道路设施费究竟去了何处???2.同时请相关部门考虑下18年前的6000元和现在的市场价值是否相当,作适当补偿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纷菲细语”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塘桥村退款手续已办理,待农经部门审批即可发放。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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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塘桥村退款手续已办理,待农经部门审批即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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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5 1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