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甚至冲突,频频诉诸网络求解。职能部门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力、甚至缺位的积弊,将使得物业弄虚作假、不法妄为的顽疾愈加沉积。 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间,在昆山市杉欣花园小区,数次关于物业公司涉嫌非法毁绿改造施工和职能部门管理、执法缺位的问题反映,分别在11月14日和11月30日,有了两则调查和处置政府职能部门回复。但是,对两则偏听偏信、闪烁其辞、推诿搪塞的调查回复和处置回复,想说“满意”,却如刺埂喉。物业监管,社区治理,需要剔除多少“搪塞”做派,才能肃清屡见不鲜的物业操弄的积弊?多位实名反映由物业公司操弄的改造涉嫌违法违规、实名投诉相关管理部门不作为的业主称:政府管理部门在前后超过5个月的时间,没有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且放任这起非法改造施工,应当毫不含糊地解答业主和公众的疑问:这起涉嫌非法施工的毁绿改造,是否合法合规?由物业公司操弄改造方案和施工作业,有否真正获得全体业主(六成以上)同意?管理部门应当毫不含糊告诉公众和当事居民:在2017年8月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上,所称的“第二届业委会”,就小区“改造70个停车位”、或在2019年10月才公布的“改造超过20幢居民楼下绿化、毁绿超过5000平方米”的两个方案,在履行了向业主征求意见时,业主是否知情?管理部门也应当毫不含糊告诉公众和当事居民:这起毁绿改造,在2018年5月、7月和11月24日分别实施的改造施工,是否得到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到底有没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公众希望得到监管部门的明确答复:这起毁绿改造是不是全体业主(至少六成以上)的主张?改造和施工到底是不是合法合规?操持施工改造的物业公司是否得到业委会的委托?对一张漏洞百出、涉嫌多处造假、据称是由“业委会、物业公司”提供的征询表,昆山青阳办事处的调查不可谓没有尽力。但是,对业主和居民反映的上述问题和疑虑,管理部门的调查答复,真可谓——“你去猜”!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月28日答复,则把“皮球”踢回社区:“同意意见签名真实性至社区询问”。让广大居民对政府管理部门公信力和问题发现能力产生疑问的是:昆山市青阳办事处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答复至少枉顾了这样一个事实:所谓“今年8月份,接到‘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供)的一份征询表”云云。言下之意,这个小区还是有个“业委会”的。并且是这个“业委会”在组织征询全体业主是否同意实施改造的意见、是这个“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至少是六成以上业主)正在履行“修缮、变更”权利。这一次“蚕食”和“鲸吞”式的毁绿改造施工,也一定是这个“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至少是六成以上)委托或授权了正在这个小区执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的!事实是,昆山地方主流媒体,在2018年7月至10月26日间三次面对面(最近一次是在)采访杉欣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这次毁绿改造停车位的改造施工进行前,杉欣花园小区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已在2016年12月底任期届满,新的业主委员会没有选举产生。不良商家的不法行径,或许可以任由居民和公众去疑虑不加理会!但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调查答复,不能像不良商家那样推诿搪塞,甚至含糊其辞、掩盖实情。其实,对这个小区“业委会”组织现状,社区居委会不可谓不知情。这个小区有多少业主、有多少租户、有多少车库出租违规使用?这些信息,原是有权部门应当详实掌握并能够核实清楚的!昆山地方主流媒体记者在最近一次的采访中,曾征询和建议社区居委会,主持业委会改选或组织业主代表(楼寓代表),就这项毁绿改造停车位事项进行表决或商定出一个方案来,再公示。但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均表示困难很大。这位负责人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公开承诺,一定督促物业公司提供真实、合法的各项手续。但同时表示,受人力和时间所限,要走访核清全部业主签名信息的真实性,也很困难。作为管理部门,特别是面对群众意见大、呼声强烈的问题反映时,能不能放下架子,到现场走一走,访一访,问一问到底有多少业主知晓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到底有多少业主行使过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问一问到底有多少业主在多次非法改造施工实施前知晓改造方案、知晓业主公益资金改造使用方案?问一问到底有多少业主知晓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哪怕是两个以上人员?媒体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这个小区至少的七成以上的汽车库资源,由于多种原因,有的直接闲置空关、有的用于他用,还有的违规用于住人或经营。一些业主,一方面把自家的车库出租给他人用于经营获得收益,另一方面自家的汽车乱停放在小区道路甚至绿化带里。其中,既有物业管理缺位、不作为的问题,也有社区治理执法和管理缺位的问题。在杉欣花园小区,最让居民诟病的是,小区出入通道中的出口通道,常年被停车堵死,常年侵停在通道上的车辆,居然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车(目前不清楚这位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是否是这个小区的居民),不仅严重影响了消防和急救车进出,也影响了通道北侧的停车库实际使用率,造成很多安全隐患和居民矛盾。采访中还发现,这个小区多个绿化带里,常年有乱停车辆毁坏了绿化和环境,但是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小区绿化是全体业主、各类居民和这座城市共享的公共资源。正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昆山,对小区居民利用绿化用地改种蔬菜,都在进行清理。涉嫌非法改造的大面积毁绿变更,是否与昆山生态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现代化大城市治理的若干政策规定与长远发展方向相符?就不仅仅是想吃蔬菜随便种、有停车需求就得毁绿改造、就能无底线占道的事!也不仅仅是部分业主或居民主张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事!小区道路和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业主公益资金建设的停车场、停车位,也应是全体业主和居民应平等享用的权利。在杉欣花园小区,已经实施的毁绿改造的停车位,实际上成了部分有停车需求的“私家订制”,很多也有停车需求的业主表示,没有在任何有效送达渠道及时获得知情权、选择权。2018年6月份以来,操弄这次改造的物业公司,为了获得更多业主或暂住居民的“同意”,以预售3年和一售3年的方式,在改造方案未公示、施工未实施时,就已经如此“公平”地分配掉了停车。这种涉嫌违规售买车位的行为和涉嫌要挟业主“同意”的行径,也让很多业主反感。杉欣花园小区5个月中三次“蚕食”改造施工,是否得到业委会委托授权、是否有全体业主六成以上居民的“同意”或只是单幢楼居民同意?青阳城市管理部门或许没有责任去追查。但是,青阳城市管理部门总应当知道,使用业主公共收益资金在单幢楼下进行“蚕食”改造,只有单幢楼的全体业主(或六成以上)同意,这样的公共收益资金使用和改造施工是否合规合法?整体改造施工,得到了多少真正业主的“同意”签名?哪个业委会主持了意见征询并在8月份向你们提交什么样征询意见表?哪个业委会、又是在何时授权物业公司进行的改造施工的?物业公司操弄,假借业委会名义,假托业主意愿……其中若干“猫腻”和居民的当面反映,相关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置,需要树立怎样的姿态,才能如此故作不知和置若罔闻?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对物业监管缺位,这类总是要诉诸媒体曝光和舆论评判的沉疴玩疾,又如何才能得到根治?西方有句谚语:“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若是稚童憨惫,那是可爱,可以任其继续!但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物业监管,政府有权部门要是这样“装睡不醒”,纵容出的将会是一种社会邪气!往小里看,不良物业与业主和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甚至冲突,将会滋生蔓延;邻里之间也会因为主张不同、利益诉求不同而影响和睦。往大里看,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物业监管积弊将会越积越重,肆意妄为人人恶习将会越演越烈。这,或许是昆山这座现代化大城市的治理者,最需要引以为戒的!真是好事,督促相关机构单位把好事做“好”;真是实事,督促相关机构单位把实事做“实”!这,难道不是昆山物业监管和社区治理者应该担当的责任么?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经查,杉欣花园第二届业委会于2017年8月即就绿化改造成70个车位事宜(改造费用由业主公共收益部分支出)公开征求小区业主同意意见,后于2018年6月报社区并开始施工,2018年8月接到投诉后,我局物管中心至现场查看发现改造工程已在施工,并协助社区核对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的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发现存在签字造假情况,并建议社区要求改造工程立即停工。而后,社区要求业委会、物业公司重新补签同意意见后进行复工,10月底已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我局建议意见:1.既有(已建成)小区绿化改造成停车位,一方面缓解了停车矛盾,另一方面降低了绿地率,物业公司必然支持(减少绿化养护面积、增加停车费收益——与业主分成,物业公司三,业主七),业主必然有支持、有反对,从各地的情况看大同小异,建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先行征得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意见。2.目前,我市规划部门对既有(已建成)小区绿化改造成停车位未设置审批程序,绿化管理部门也并不进行备案,仅由社区具体把控,造成管理上的真空且无法实现闭环,建议市级层面或规划部门牵头进行高位协调,制定相应具体流程,避免出现类似杉欣花园改造工程已完成的即成事实但程序流程确有瑕疵的情况再次发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2018-11-30 18: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