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2017年10月20日及2018年3月7日,二次投诉停放在十梓街望星桥南堍的僵尸车苏e1qm30是否应该被清理的问题,先后得到了地段公安双塔所的回复。但今天还在原位,并且交警部门在该车醒目处所张贴的提示,已被移位(贴单单位实为双塔派出所钟楼警务站)。
根据第二次回复显示,第一步贴单(目前已被移位),第二步是取得车主确认后,即可拖移。试问,如果车主看到了通知,也主动同执法机关联系了,但其不同意车被拖离原地,这事是不是就停止熄火了?!这车还在原地呆着,继续妨碍交通的通畅。
打个比方,警察同志,你们抓劫匪前是不是也要取得劫匪确认之后才实施抓逮啊?劫匪不确认就放其一条生路吗?
请地段有权执法机构,本着维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尽快出手,拖离此车,以还本地一个通畅的交通环境。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该车已于3月14日被交警部门拖走。
2018-3-13 16: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