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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方兴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我国师协会会员,我国物流学会会员,上海市学会员。牛律师本科就读于郑州大学学院,具有理工科和学本科双学历背景,硕士就读于华东政大学学院民商专业。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阴阳合同”逃款引发纠纷:“阳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实际上是通过假降低合同标的价格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目的是少缴税金。这一做客观上损害了国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律规。根据《民通则》第58条、《合同》第52条的规定,“以合形式掩盖非目的的,合同无效”,院一般都判定其无效,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但举证证明“阳合同”系以合形式掩盖非目的,该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在于主张该合同无效的一方(一般系卖方)。为了便于卖方举证,在“阴合同”中对此问题则要做专门的技术性处理了。
牛律师具有深厚的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效的司资源,自从业十多年来,曾在多家律服务机构和我国500强企业及其下属贸易、物流、加工、制造等企业从事企业务、经营管理等工作,并曾担任某500强企业集团高管,颇为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务情况,以及供应链中的律问题的决方案。
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经常遇到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离婚诉说传票收到后可以申请延期吗?如果我们想要离婚,是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办理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的话,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协议,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院里进行诉说离婚,如果我们收到了传票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则知识,牛方兴律师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牛律师还先后担任了数百家企事业单位的首席律顾问、常年律顾问、专项律顾问,提供了诸多经济合同、劳动争议、公司治理、股分置及转让、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并购重组、投融资、企业海外上市企业律风险控制等律服务以及大量诉说、仲裁等律事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牛方兴律师代理过大量的各中高人民院和高人民院上诉申诉等重大案件并获得良好的效果,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院里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院里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院里强制执行。
牛律师长期从事律师工作,经办了大量各类诉说和非诉说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律服务经验。律知识丰富,综合素质高,擅长交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律业务,具有处理各类律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的独到体会和经验。该律师被评价为提供律服务及时,对客户的责任心极强。
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牛律师秉承“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付出百分之的努力”的执业原则,愿意通过自身的律特长和服务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大合权益提供优质的律服务;原则“正确的做事,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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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以房养房”方式,主要是满足购房筹资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房养房”愈演愈热,开始由单纯的购房筹资行为演变成一种购房投资行为,形成了房地产领域内一个新的投资群体—新房东。但既然是投资就会有风险,“以房养房”也不例外。采用“以房养房”方式除了每月固定要支付钱款本息和物业管理费外,还要承受出租收入不稳定、物业贬值等多种风险。在此提醒“以房养房”者,有必要提防六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