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熟市深圳路非机动车道唯一的钉子户,几次诉求,说是该户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而该户属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强拆,但是有几点还是要说一下,该农户的房子是商业和住宅?有两个门面都在开设做生意,请问市场监督局,该店面是否合法?有无工商营业执照?两个门面是干什么的?是否三合一场所?再问城管局,门面广告牌是否合规?另外,该农户经常把一辆黑色大众车,停放在正大门,而正大门又是非机动车道,请问常熟市交警中队,该处是否可以长时间停车?本来已经占用非机动车但,现今又把车子随意停放,是否合规?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过炎云焱”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核实,该户是建设深圳路时列入搬迁范围的搬迁户。多年来属地征收办反复上门与该户进行沟通说服工作动员其进行补偿搬迁,但未达成一致意见。该户属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户,根据相关征收搬迁的法规政策,对农村集体土地农宅搬迁只能是协商协议搬迁,不能按照国家国有土地征收条例采取措施,强制搬迁。多年来,属地没有停止过对该农户解释和说服、协商工作。您如还有问题可直接咨询谢桥管理区征收办,联系电话:52936105。
2.对于您反映停车问题,属地已经会同交警部门,告知停车要停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对于该处无证经营问题,属地已经告知业主,要求办理证照和不得占道经营,并会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处置。
3.辖区派出所已安排警力前往核查,通过实地核查,该处门面房内确实存在三合一现象,大毛家桥42号五金店内有一人住宿,大毛家桥49号韵达快递店内有二人住宿。目前辖区派出所民警已约谈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辖区派出所也将持续关注该问题的整改情况。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21 15: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