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对于农村翻建房屋各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在海虞镇里泾村就允许翻建房屋的情况下,翻建房屋是否必须拆除附房,还是可以保留?在翻建好房屋以后,是否可以重新建造原有已经拆除的附房?请相关政府部门做出明确的答复!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csjinyz”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经村委会核实,前期按照农村落架大修的要求,村委会对申请户进行现场查看,对于附房一般要求保留20-30平方,考虑到建房户有的家庭人口多等多种原因,适当多留一间,不超60平方,但要写好承诺书,另加交附房押金。对于存在的附房,考虑到建房户生活问题,暂时适当保留1-2间供生活居住,超出的应拆除再批建。感谢您的关注。
“csjinyz”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村委会核实,前期按照农村落架大修的要求,村委会对申请户进行现场查看,对于附房一般要求保留20-30平方,考虑到建房户有的家庭人口多等多种原因,适当多留一间,不超60平方,但要写好承诺书,另加交附房押金。对于存在的附房,考虑到建房户生活问题,暂时适当保留1-2间供生活居住,超出的应拆除再批建。
感谢您的关注。
也就是说翻建后,还可以有30㎡的附房(不管是保留的,还是重新建造的)!!!而如果超出30㎡则需要交付附房押金!!感谢寒山闻钟的回复!谢谢!!
2018-7-5 09: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