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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规划的混合用地

2023-12-23 22:09: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的关注与支持。依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2.2.2条,在满足安全、环境等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高新区规划分局】谢谢对我咨询的回复,也使我学到了很多。但在查询了你们所说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表4.1的规定及高新区的控制性规划龙湖天街地块三应归属“rb类”即以住宅为主辅以其它
即以住宅为主混合商业办公等功能的用地,那请问龙湖地块三还是以住宅为主的吗?如果是请问从什么指标上确定该地块是以住宅为主的?希望又一次让我受教。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建设的关注和支持。依据《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表4.1,规划确定该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rb)。从政企分开、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同时有效监管的角度出发,同时依据苏高新发改项(2013)484号、487号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了苏地2013-g-18号地块的业态要求,商业30%,酒店10%,办公20%,酒店式公寓比例不大于40%。【高新区规划分局】

2018-1-12 1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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