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利用现有法律灰色地带销售车位,业主第一时间起诉,考虑诉讼周期争议车位处于快速销售的情境,故业主多次投诉,要求主管单位叫停,高新区住建局潘处长前后回复360度转变,并告知需业主至立法部门要司法解释,久拖不予处理,最后给出模棱两可且无法满足业主租赁需求数量的非人防车位处置建议,建议认为融创-苏州狮山御园项目可以跳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约定的处置方式“车位使用权岀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车位的处置方式:车位岀售、车位附赠、车位岀租三种处置方式之外,住建局确实认为实际还存在第四种处置方式:车位使用权岀售?既然是使用权何来出售?既然是出售为何没有产权?
我们要明确答复,模棱两可玩啥文字游戏!!
强化法律宣传,营造法律至上、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法制社会,追求立法完善,人人有责,作为立法或者执行部门更应该完善司法体系,取缔不良社会风气,开口闭口都是行业潜规则,这样的社会没有办法进步,这样的干部没有进步.......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使用权转让或长期租赁是苏州市住宅小区地下非人防车位处置的通行做法,我市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相关文件中也有车位(库)法定期限内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的表述,因此并未与上述政策相违背。
如您觉得融鼎此种做法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也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我局将和其他相关部门一起,继续动态跟踪和协调山景玉园车位转让及租赁相关事宜,按照《条例》规定,督促融鼎公司保障小区业主选择车位的权利,优先满足一户一个。【高新区住建局】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融鼎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期限为2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车位价格问题具体可向区物价局反映。
就山景玉园小区地下车位租售相关问题,我局已向市住建局进行了汇报,市住建局已着手进行相关管理规范的出台工作。鉴于相关业主已将叫停小区地下车位转让的相关诉求上诉至法院,相关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对人防车位租赁问题,我局对融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多次约谈,要求融鼎公司并立即启动人防车位的出租手续,优先满足未购车位业主的需求。公司负责人表示:人防车位的租赁办法已初步拟定,目前正由融创的区域公司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对外公布。
【高新区住建局】
2017-8-4 09: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