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财华商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现在我手里有多家保险公估公司转让,都可以开展全国业务,公司干净,无权务纠纷。可以随时操作已经和负责人签订了委托协议。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处罚,无任何过路业务,非常干净难得的保险公估壳公司。
保险公估人的作用:
一:可以提高理赔工作的透明度,更好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减少错赔、滥赔、惜赔现象,防止以权谋私,维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可以减少理赔纠纷,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由保险公估人出具的保险公估报告,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保险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程度等进行客观的勘定、评估、测算,容易被保险双方当事人认可,从而尽快赔付,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三: 可以促进保险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一部分理赔工作从保险公司剥离出来,交由保险公估人去完成,即可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还有助于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可以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迎接入关的挑战。
五: 可以满足再保险业发展的需求,降低再保险经营风险。在再保险活动中,一旦原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再保险人需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以便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通常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联系较为松散,异地查勘、定损、理赔十分不便,而且成本往往很高。对原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报告原因涉及责任分担问题,往往也会心存疑虑。这时,身份独立的保险公估人出面协调在保险各方的利益关系,可以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感谢各位老板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帖子,这是一次愉快地合作开始。10月23日,保监会网站发布批复表示,同意大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而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保监会今年已批复成立了29家保险中介公司,不少保险中介公司是由财产险公司所开设。业内人士指出,这可能是为了减少对传统中介机构的依赖,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获利渠道。截至目前,其中包括10家保险代理公司、16家保险经纪公司,以及3家保险公估公司。有数据可知今年只批复过三家保险公估公司,保险公估在备案制以后还没有成功获批。由此各位老板应该能明白想要从事公估行业应该怎么做。
我公司现授法人委托转让一家河北省内保险公估公司,比北京的价格低一倍,注册资本2000万,自有4个公估师已经备案,零业务,无分支。股东结构简单,看照之前不需要交付任何费用,并且目前保监部门大力提倡京津冀一体化公估备案,所以说以后此照的发展势在必得。还有一家唐山的保险公估公司先整体转让,注册资金200万,已经实缴托管20万,主做法院招标,司法评估。连带业务转让,在同行业业务量排在前排。有这方面需求的老板,欢迎您的电话咨询,全部原件在手,随时可看照。
公估公司的相关介绍
定义:
1、保险公估是批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接受委托,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进行评估、鉴定、估损理算以及相关的风险评估。
2、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3、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都是通过代理人和经纪人拓展业务与理赔,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难免产生赔偿纠纷,而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仅可以减少赔偿纠纷,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
4、保险公估机构包括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公估合伙企业、分为全国性保险公估机构和区域性保险公估机构: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需的营运资金,全国性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
5、保险公估经营范围: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感谢各位老板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帖子,这是一次愉快地合作开始。各位在公估这一块发展的同仁们,从16年到现在经历了大起大落,从16年年底有消息传出北京的保险公估即将备案制,只需要公估师到位即可速度办理成功,然后大家就提交材料啊,找公估师啊。结果忙到17年也没有任何进展。今年7月份正式的红头文件落地了,但是还是没有任何一家审批通过。如果您还在等下去,未来公估机构实缴托管不说,人员到位也要有一定的困难(某些地区已经停止公估师考试了,所以人员难找)。别再等待了,收购一家全国保险公估牌照,马上从事各类公估业务。
我公司现授法人委托转让一家河北省内保险公估公司,比北京的价格低一倍,注册资本2000万,自有4个公估师已经备案,零业务,无分支。股东结构简单,看照之前不需要交付任何费用,并且目前保监部门大力提倡京津冀一体化公估备案,所以说以后此照的发展势在必得。还有一家唐山的保险公估公司先整体转让,注册资金200万,已经实缴托管20万,主做法院招标,司法评估。连带业务转让,在同行业业务量排在前排。有这方面需求的老板,欢迎您的电话咨询,全部原件在手,随时可看照。
保险公估托管金问题解答:
保险公估机构应在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具有托管经验的银行中选择1家,签订托管协议,开立托管账户,将全部营运资金存入托管账户,并在备案时提交托管协议复印件、托管户入账凭证。
用途如下:
(一)大额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金额不少于营运资金的10%,且不得;
(二)购置不动产;
(三)向基本户转账,用于与业务相关、经营规模相符的日常运营等开支;
(四)其他资金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