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变质牛奶,华润万家超市真坑
5月25日下午17时左右,我在华润万家超市金枫路店买了一瓶1.5l的蒙牛鲜奶,当时有促销,同时送了两盒180ml包装的蒙牛鲜奶。晚上回家后,孩子打开了一盒蒙牛鲜奶,刚喝两口就作呕,说好难喝,怎么牛奶是酸的。我听到后,也尝了口这盒鲜奶,发现牛奶确实是有股酸味,明显变质了。
看了下鲜奶保质期,要到5月27日才过期,怎么会坏了?正纳闷时,看到另一盒未开封的鲜奶,恍然大悟,原来,牛奶已经鼓包了。
我带上这些牛奶,在当晚8点多,来到华润万家金枫路店,找服务台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后来超市来了一位穿红t恤的负责人员,确认后告诉我,鲜奶在储存时没放冷藏,导致了鼓包,并向我致歉。问我孩子有没有事,要不要带医院检查一下,我说暂时没有,因为只喝一点,应该问题不大,那时孩子已经睡觉了。
后来超市表示,愿意十倍给予赔偿,也就是赔100多元,但我没有答应,这样的赔法未免太忽悠消费者了。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很明显,把需要冷藏保存的鲜奶放在常温保存,肯定会导致鲜奶的变质,超市难道不知道吗?这些鲜奶变质鼓包后,超市不进行处理,反而送回冷藏柜,和其他牛奶捆绑销售,这不是明显坑害消费者吗?华润万家超市的这种做法,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理应退货并赔偿我1000元。
但是超市自始至终只愿十倍给予赔偿,还辩称坏掉的牛奶只是赠品,赠品不属于出售商品。超市负责人强硬表示,赔偿不要的话,你走法律程序好了。交涉过程中,超市还报了警,一位警号为020756的辅警到了现场,这个辅警显然和超市工作人员很熟,上来就教训我,让我说话态度好点,说超市赔这么多已经不错了,要我接受。我不接受,后来一直耗到10点超市要关门,超市负责人依然态度强硬,辅警这时更凶巴巴地说,你再不离开我就把你带到派出所,无奈之下,我只好用视频保存了证据,没有获得一分钱赔偿的情况下离开。
作为一家国企,没想到华润万家超市会这么无赖。为点蝇头小利出售变质牛奶,出售之后还不愿承担责任,想一点钱把消费者打发了事,无视法律的规定。华润万家这么无耻,不就仗着自己是国企的身份吗,口口声声让我走法律程序,明摆着就是要折腾消费者。这么一个大企业,竟然摆出一副我是**我怕谁的的嘴脸,令人不齿。
我的整个维权过程,超市监控都有记录,辅警的执法记录仪,也记录了交涉过程。请工商部门对华润万家超市金枫路店销售变质牛奶的做法进行严厉处罚,请华润万家超市依法对我进行赔偿,否则我将投诉和维权到底。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处置。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上述情况,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投举人同意撤诉。我局于2018年5月30日下午致电投举人于先生,于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期待你打官司,弄得越大越好,上新闻,上报纸
建议楼主走法律途径!
其实实话实说,超市的态度一开始还是不错的,出了这种事大家都不希望,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1000也太多了……
楼主,您说涉事超市将本应冷藏的牛奶置于常温之中,不知您将那盒牛奶购买回家后,又是如何保存的呢?是否放置于冰箱冷藏室内?您又如何证实自己将那盒牛奶购买回家后确实放置于冷藏环境之中的?有这方面的证据加以证实吗?有吗?如果没有,那盒牛奶发生变质现象,也不能完全排除是您购买回家后保存不当所致。
是我就拿100走人搭赠品的都是日期不新鲜的了
我说的很清楚了,下午5点买的牛奶,晚8点我去超市退了,三个小时就变质胀气,你觉得可能吗
2018-5-26 08: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