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好政策农民为什么就享受不到呢?
内心深处讲句良心话,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都是为了老百姓着想的。可是这些好政策到了属地就变了样呢?老百姓看到国家的好政策就满怀希望满心欢喜地去想办理的时候,总是被浇一盆凉水,他们认为国家的最新政策是没用的,他们就翻出以前的属地政府的地区性文件,说你这事是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实在无话可说的时候,就说国家的政策还没有配套措施下来。老百姓是眼睁睁地看得见国家的好政策而自己无法办理。真是欲哭无泪也。
2018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已出台!快来看看有哪些变化?
首先,提高政府土地征收价格,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养老问题,采取多远保障机制。都知道土地属国家所有,我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在城市化进展加大的前提下,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现实中对土地实施征收过程中,补偿过低。例如一些地方按照土地种粮的用途不高于30倍给予补偿,按一亩平均收入1100来算,每亩最高30倍也不过3.3万元,而征收的地建成楼以后一平米都是几千元!
其次,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增加宅基地含金量。宅基地在农村存在着大量一户多宅等情况,对于这部分国家将加大清理力度,做到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最后,赋予农村宅基地出让,租赁,交易功能。大量农民进城,导致农村大量宅基地闲置,2018年要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赋予宅基地等同于城市商品房权限,让农村宅基地得到优化配置与最大应用的同时,还能给农民工兄弟带来价值不菲的收入。
2018宅基地建房新规
1、属于危房改造范围
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扶贫项目,所以符合危房改造范围的,是可以申请建房的。并且如果是统计在册的危房或者经过政府认可的危房,都可以向村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如果是低保户等,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左右的补助,一般情况下也能拿到2万左右的补助。
2、房子需要重新翻建
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房子已经比较旧了或者孩子结婚需要盖新房,可以在原来宅基地上翻建。这也是农村建房大多数的原因,不过想在申请宅基地建房不困难的了,因为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在宅基地确权之前,建房相对还是比较快的,确权之后要按照规定执行,这里面的道道不用多说。
3、通过分户后盖新房
在农村,很多子女还是和父母一起生活的,独生子女还是比较少的。现在农村一户有两个儿子的很多,必然每家拥有不止一处宅基地,所以这种情况通过分户之后,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目前是可以的。如果没有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分户之后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后确权之后,想在通过分户申请宅基地,应该是很困难的。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促使农村用地规范化、农村自建房流程化,所以以后还想在农村生活立足的,想要建房的,尽早建房。当然,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未来很多年内还是不会变得。
国家又规定了2条新的宅基地红线!
最近,国家相关部门又为农村“三块地”之一的宅基地制度划出两条“红线”,这是继之前官方已明确的三条底线之外,又一次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的底线!
由于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其它自然资源一样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土地被侵占一块就少一块,假若每年都以各种明目侵占土地,后代人吃什么?
所以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三条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1、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
2、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
3、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最新的两条“红线”是什么?
此次,深改组会议又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了两条“红线”
1、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
2、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为什么要出这两个新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表示,这两个规定主要是因为在前期试点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操之过急的情形,违背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这一初衷。
并且,现在不少农民都是进城务工,但是他们并不是完全脱离了农村,实际上只是属于“亦工亦农”(在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又回到农村种地)或者“离土不离乡”(虽然不种地,但工作、人际关系等未离开乡村)的情况。
对于这部分人群而言,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国家的政策讲的清楚明白:2018年宅基地建房新规第三条:通过分户后盖新房。具体细节也讲的很清楚?如果没有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分户之后申请宅基地建房。我家有二儿子,从出生到现在三十多年了户口从未离开过家里,从2005年开始向村委申请宅基地,但总被种种理由被拒之门外,到2015年村里以怕弄丢为由把我的申请退回给我,上半年看见国家新政策,满怀希望去申请分户,结果又被拒绝了,理由是:没有房子不能分户,我家二个儿子只有一个宅基地,那来的房子?后来他们还有个理由:儿媳妇家有房子,这理由是不是太荒唐了?儿媳妇家的房子是儿媳妇家的,与我家有什么事?就是我家少了个宅基地,所以儿媳妇才不肯把户口迁过来,要不是我儿子优秀,连婚姻大事都要被耽误了。每每想到这些,作为老人对于儿子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而深感愧疚,禁不住老泪纵横。曾仰头问苍天:国家的好政策为什么看得见而摸不着?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直达天庭96”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是农村的普遍问题,尚湖镇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及镇党委、政府涉及分户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形成了尚湖镇分户的操作的口径,根据现有的政策是“一户一宅”,不是以前的“一子一宅”,且现在分户已无宅基地安排,只享受安置房,具体可至尚湖镇建管所202室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这种现象在农村很普遍。
自己顶一下。
上有好政策下有好对第,哎认命吧!
老百姓只有认命的命,但认命也想问个明白。政府的好政策是专门忽悠老百姓的?
为尽快出台党的富民好政策顶一个,为大常熟的小作坊东山再起祝福!!
帮忙顶一下,座看回复。
这情况普遍都有,看属地是不是要按国家的新政策办还是默守阵规。
俺就看看不说话
好政策应该用力顶
好的政策常有,而好的对策不常有。而已!
请村、镇两级干部们扪心自问:你们为处在这些境地的百姓考虑过吗?作为农民却没有宅基地、没有房子可住,作为父母为没有尽到长辈的责任而常常以泪洗面,为让小儿有点栖身之所,万不得已在原宅基旁搭了几间小屋,借已有一点点慰藉,谁知这次又以违建为由给扒了。真是欲哭无泪了,又有人站着说话不腰疼说:给他买一套房子,这对于土豪、干部来说不是难事,可对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在常熟地界上买套房子那简直是天方夜潭。要是有宅基地自己造,一家人奋斗个十几年在省吃俭用下勉强可以完成,但说要买房那是想都不敢想的。(这里声明一点:我家二儿子不是超生,)。况且:我家申请宅基地之路,村书记是原经手,在这十几年的申请过程中,这到底是谁在作梗?你难道不心知肚明吗?为什么在上次的答复中信口雌黄、胡说八道,捏造事实。你内心难道不觉得有点点愧疚吗?况且你村委在对我家的所有事情上难道一点也不愧欠吗?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请为你们的子孙后人积点德吧!
自己顶自己的。
为了看帖方面点,自己顶上去。国家的好政策相信属地会有所考虑的。
“直达天庭9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是农村的普遍问题,尚湖镇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镇党委、政府涉及分户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形成了尚湖镇分户的操作的口径,根据现有的政策是“一户一宅”,不是以前的“一子一宅”,且现在分户已无宅基地安排,只享受安置房,具体可至尚湖镇建管所202室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
以前的“一子一宅”是为独生子女准备的,现在政策是“一户一宅”是为二胎准备的。
国家的政策就是传不到常熟?难道现在还有长江天险?
国家的政策传不过长江吗?
好政策是针对有背景的人的,小老百姓是享受不到的。
2018-10-25 08: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