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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宜章县杨家村不符合补助对象的人领取国家补助

2018-7-9 11:22:34发布31次查看
举报不符合补助对象的人领取国家补助
举报宜章县梅田镇杨家村7组村民欧阳本堂(以下称他)骗取国家补助,请有关部门重视,调查核实追回。
1,追回危房改造补助款6500元,
(他隐瞒事实,提供谎报虚假信息,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6500元,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追回补助款6500元,发放给真正符合的贫困户。)
2,调查核实他的残疾身份,
(据村民说,他有残疾证,已经领取几次补助了,他是正常人,不能享受国家的残疾补贴。请有关部门调查,重新核实并撤销残疾证。)
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条件:
(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针对以上危房改造需要的所有条件,欧阳本堂没有符合的条件,不属于补助对象,他利用关系(当时有个村干部是他亲戚),隐瞒谎报伪造住房情况,非法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6500元;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
证据一他的房子不是危房:
他拆的房子是红砖房,很坚固,不是c级,d级危房,一直有人住,现在拆了一半房子,留下一半房子没有拆,更加说明房子不是c级,d级危房了,正常情况下,一栋房子都是危房了,还敢拆一半留一半住人吗?这是危房吗?符合条件的危房,就是不拆都怕坍塌。
证据二谎报虚假地基:
利用公家的杂房遗留下的老地基,对工作人员谎说是他的危房地基,如果上报的照片中有地基照片,就是假的,可以现场核实,老地基在他房子的前面几米处。
证据三他不是残疾人:
他全家都没有残疾人,他本人身体也没有缺陷,身体各项功能完好无缺,除种田挖土外,还能高空作业,上山挖笋,下河捞鱼,建筑施工等等,其劳动能力,灵活程度一般年轻人都搞他不赢,身体非常好,不符合残疾人补助对象,
如果他持有残疾证,请有关部门核实并撤销。
证据四他不是贫困户:
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最困难的贫困户,按他目前生活水平,他不是贫困户,更谈不上最困难,他在补助款到手后,就把房子增加了三层(包括楼梯间共4层),而且全部装修好了,还大办酒席庆祝,
最具暴露他不是贫困户的方面,就是最顶层的露天楼层,居然铺上水磨石,这个就要额外增加付出,如果是真正的贫困户,那还有钱把露天的顶楼铺上水磨石?这个应该是有钱人才会选择的装修方式,所以他欧阳本堂根本不是贫困户,是有钱人。
还可以调查杨家村其他申请补助款的贫困户,他们不是没有钱起第二层,就是起好二层了就没有钱装修。比如同村黄文才,真正贫困户,真正的危房(泥砖房)改造,起好至今墙壁,天花板都没有钱刮胶,地板就是水泥铺平,按真正的实际情况,黄文才符合补助对象。由于没人指点操作失误,变成不符合了。
证据五贫困户的对比;
他家生活水平,可以和他邻居黄昌德相比,黄昌德有不可以住人的老房子,只是黄昌德没有关系,没有人指点,没有文化,也没有钱,就算补助几千块钱,也搞不起欧阳本堂那么漂亮的房子,这就是真正的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区别。
黄昌德现在住的房子在马路边,因为没有钱,里面没有装修,外面没有贴瓷砖,非常影响梅田镇的市容,是非常需要这个补助款的真正贫困户。
欧阳本堂在不符合补助的情况下,利用关系人,上报虚假信息,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6500元,请有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强烈要求追回补助款6500元,发放给真正需要补助款改造危房的贫困户手中。
请有关部门核实他是否持有残疾证,如果有残疾证,要取消他的资格,他是正常人,没有缺陷,杜绝正常人领取国家补助。
一、关于追回其危房改造补助款6500元的问题说明:
梅田镇成立调查组,经调查核实,梅田镇杨家村7组欧阳本堂2013年申请了危房改造指标,经村、镇两级初核,欧阳本堂的情况符合当时的危房改造政策,验收合格享受了2013年度危房改造一般户补助金6500元。事后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家庭收入的提高,欧阳本堂自筹了部分资金并向亲戚朋友借了部分资金,在此基础上加建了二、三层楼房。
二、关于调查核实其的残疾身份的问题说明:
经调查核实,欧阳本堂没有残疾人证明,也从未领取过残疾人补助。
哎!符不符合政府说了算,如果真的要追回,就会有牵连。
特此声明:
有人看到举报了,肯定会很生气,会骂人,请记住你们骂人的话,不管你们骂多少,骂得有多恶毒,都自骂自受,都会反弹给你自己,得到的冤枉钱再多,总有地方出去,请自重。
不知道是否实地调查核实?
那么多证据指向申请人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条件明摆着的不符合,当时村干部都有他的亲戚,谈不上审不审核,必须通过。
补助款已经发放,真的要追回这笔款,确实有牵连,上级肯定会追究责任的。
将错就错,不了了之,也是一种处理方式,自古以来,冤假错案都合理合法,比比皆是,更何况这样的小事情。
2017-09-12 0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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