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城北街道执法中队,一年来在处理莲升路与江乾路口震轩理发店嗓音扰民问题,始终没有结果。隔三差五继续高音不断。甚至执法车经过,高音依旧。希望上级部门能重视,能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了解,接到投诉后,所在街道城管中队已派队员上门查看,并对理发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文明经营,尽量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同时,中队网格员将不定期的对该处噪音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这件事与城管有什么关系?用网友“问你问题”的话来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省《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均将社会生活噪声划归公安机关管辖,并赋予公安机关执法权,确定了具体的处罚方式和罚款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于层级冲突应当确立高位阶的法律规范优于低位阶的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效力低的法律规范服从效力高的法律规范。因此,若苏州市地方性规章制度与高位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高位阶法律法规为准。因此,社会生活噪声的管辖权及执法权归公安机关所有,公安机关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所以,像这种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这方面的违法行为应由城北派出所管辖,并依法实施处罚,与城北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毫无关系,该行政执法中队对该违法行为不具有管辖权与行政处罚权。
能与包大人一起惩奸除恶,真好!
请你去上述两个部门咨询一下,再下结论。
楼主,这话可不是我说的,而是网友“问你问题”说的,我只不过引用一下,明白了吗?
2018-11-22 19: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