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我知道了单位职工可以休年假。但是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平时请假都要费点事,那年假方面有什么强制规定。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啊
只能平时请假抵扣年假,想一次性休年假,工厂实施有点困难
2018-8-24 2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