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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执行立案太刁难太粗暴!

2018-7-9 10:27:39发布43次查看
南县法院执行立案太刁难粗暴!
5月3日上午到南县法院就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诉被执行人周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立案。该案2015年在南县法院一审判决,2016年3月益阳市中院二审判决,仍判决周云华还款十多万元。2017年5月3日,判决书应当生效了因此申请方去申请执行立案。申请方提供双方身份信息,申请执行书,一二审判决书原件等材料。立案庭要求去执行局立案,执行局要原办案庭三仙湖法庭出具判决书生效证明。三仙湖法庭庭长换了,一个小伙子,见有中院判决书,首先要申请方先到益阳中院复印案卷里被执行人一方巳收到判决书送达证。这不刁难吗:出具判决书生效证明是法院的职责,对方收到判决书时间也只有法院才有材料,怎么交由申请方举证查询!又中院退卷给南县法院的同时下达了二审判决书及委托送达材料,一审案卷应当有二审判书及送达方式、回证的备份材料。因此请求查询一审案卷,庭长便勉强安排书记员查,书记员讲案卷移档案室,因此均要当事人自己去档案室查!没办法,只好申请方去档案室查,还好档案室没要求审批单及收费,可法院档案室案卷内竞无二审任何材料,包括判决书!这可能不?申请方只好请求三仙湖法庭与执行局解决执行立案的问题,执行局坚决要法庭出具生效证明,法庭认为中院如何送达的不清楚,无法开证明!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当然有二审判决书及送达备份材料,不可能所有上诉案件到一审法院执行立案时都到中院档案室查档!可一二审之间对方的送达材料,申请方怎能掌管与举证?这样的话等于干脆由当事人出具生效证明,还要法院出具干什么!申请方楼上楼下跑了好多趟汗流夹背仍无法解决,把法院生效证明的举证仍推向申请方!申请方无奈,只好把材料交法庭等待解决,可庭长一再拒收,并急于吃饭欲关门,申请方再次要求解决,庭长竞然两再次将执行立案材料十分粗暴的丢垃圾桶上!申请方只得拍照后愤恨的离开,连法官把法院的判决书都当垃圾扔掉,这就是南县当今法治!让他丢垃圾吧!
这就是南县法院的人民法官!这就是天天口头喊为人民服务、公正司法、方便群众诉讼的法官!这就是标榜便民为民、假搞两学一做的南县法院!
李彦律师:法律建议本人作为律师,在执行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没有衔接机制,当事人只能在法院部门之间互相周旋。
法院虽然是司法部门,其实和其他有些政府机关一样,官僚主义比较严重,服务态度和水平都应该提升。
李彦,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南大学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民商事合同、房产买卖、保险、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7楼
联系电话:13298689722,0731-84780367,qq1521964914
主页:http://blog.sina.com.cn/csuliyan
到处都是一样,谁叫权力在人家手里
相关部门是要好好查查,严谨严查!
祈求李达康来南县!有些官僚是该治治了!!
我是本贴发帖人,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关注、南县法院领导重视!并且,通过相互尊重、沟通、理解与谅解,此贴的“矛盾冲突”已完全得到和谐解决:法庭庭长和我本人就当时的“脾气”都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且庭长表示此案执行将积极应对与努力。为此,十分感谢红网促成了法院与当事人(代理人)之间互勉互谅、共谋进步!让我们共同为法治创造一片蓝天而努力!
2017-05-03 13: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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