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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执法告知程序合法吗

2023-12-21 2:54:2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2018年12月22日,因去高新区狮山路的峰尚小区办事,当时天正下大雨,小区及附近停车位已满,保安不让进,因本人内急,就临时停在路边,等出来时,发现已经被贴违停单了,自知已经违停,民警尽责履职,自己理应受处罚,但是看了贴单,也是好笑,居然是2018年12月9日一个叫吴**的民警开出来的单子,民警执法本没有什么好议的,但是我看也不至于如此不认真对待执法程序吧,居然能在12月9日开出12月22日的贴单,12月9日我也没去过此地,是不是相关单位要纠正一下告知单,敬请告知回复我,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违法停车告知单作为提示车主使用,并非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具体信息以现场警务通录入后台民警审核为准。同时辖区交警部门将要求部门警力字迹端正无误,减少车主的误解。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知错必改,罚是对的,但是也要纠正这种不严格的执法!
想想以前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还有许多让人感觉温暖的事,现在感觉这温暖是越来越走远了!街上看到的大多数都是辅警拿盖好章的贴单在执法,真正的民警走上街头的又有几个?众多的辅警权力已经超过越了正式民警的权力,真不知道一些管理者是怎么想的!官僚和形式害死人!

2018-12-25 12: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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