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0507民初33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18年7月19日由相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7月27日判决生效,判决规定10日内履行,否则加倍赔偿利息,可是现在将近2个月了,至今没有履行,法院回复说是判决书赔偿金额搞错了。请问判决书搞错了就拿不到赔偿了吗?判决书搞错了又是谁的责任呢?我何时才能拿到赔偿款?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承办法官已经当事人电话联系,当事人在通电过程中挂电话。给付履行款正在办理中,预计“十一”前能到账。相城区法院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法院司法人员赔偿金会搞错,说明了什么?司法人员的责任心在哪?这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公平,损害了
百姓对法官的信任。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应该净化司法人员,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既然在民事判决书中出现了这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6条之规定,当事人可向相城区人民法院申请通过裁定的方式补正该错误。
拿不到也正常啊,人家没钱或者耍无赖~再向执行庭反应~然后查有没有资产~那人会被拉入失信人员黑名单~
法院转给我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还有起诉费法院会不会转给我的?
2018-9-27 09: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