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出台刚需家庭优先购买(144平米以下)普通商品住宅的政策是政府对本市特殊人群的照顾性政策。基于出台该政策的初衷。我个人认为,应当将实施细则做到尽可能的完善。这样才能保证既不损害“优先购”享受人群的利益,也能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相关部门不妨可以征询市民建议,进行民主集中;去弊存优。作为对前期实施细则的必要补充。在此我个人一个不成熟的建议:享受政府优先购房政策选到房子,在该房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之后的两年内不准上市交易。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锁清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常熟市优先购房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操作细则》施行期限暂定1年,到期后将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另行调整。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4 12: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