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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明珠城紫桂苑小区的新声

2023-12-19 2:37:2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紫桂苑业主心声 一、停车问题: 今获悉柳胥路将于2018年12月31日才会被纳入市政道路养护范围,但目前该路段全部设置护栏既不符合常规小区道路管理,也浪费道路资源降低通行率。恳请实行实地考察,综合小区的出行情况,交通安全情况,参照西塘河路,中南世纪城等小区统一划线免费车位,进行有序管理,以解决当前业主停车难,访客停车更难的严重关切问题,望物业与业委会予以统一协调,谢谢! 二、护栏问题: 安装流程是否符合流程,请予以关注。物业是否有道路改造的执行权?物业作为业主跟开发商、政府等对外沟通的桥梁,是否可以帮忙协调,予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 三、关于物业费调整问题: 此次物业费调整在流程方面问题如下:1. 表决表上显示亏损2百多万,依据在哪里?谁为这数字负责?表决表上没落款单位,谁负责最终解释?2. 物业费调整表决书下发流程不符合规范流程:业主手里的表决书应该在经过业委会全体审核是否公平有效,确认无误通过后应由业委会召集各幢楼代表去找业主调查签字,确保所有业主都在知道真实情况后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涨或不涨。3物业费调整表决书内容有失公平:第1项:维持现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降低服务标准;(降低至几级)第2项: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到1.68元/㎡月,维持服务标准;(维持至几级)第3项: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到2.1元/㎡/月,提高服务标准。这三项全是霸王条款且设置太多陷阱,业主不管选哪一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这张表决书所有的内容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将物业服务标准作为提高物业费的附加条件,不合法且带威胁业主之意,服务标准应该在服务合同里约定,不应该作为物业费是否上涨的附加条件;即便物业费调整表决书内容公平有效,流程规范,双过半同意涨价也应该从下一个年度起执行涨价,不应该像表决书里说的从7月开始不合理;表决规定不回复视为赞成不合理,所有内容和流程都是物业单方面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联系物业处了解,停车问题由于现在每户人家都有1辆以上车辆,小区地面车位不够用,可以到物业租地下车位。护栏问题由于该路段属于小区内部道路,由开发商管理,不属于市政管辖。因小区车辆乱停放存在安全隐患故设置护栏。物业费调整问题根据明珠城紫桂苑2015年至2017年9月底的各年度财务收支报表,物业收支明显入不敷出,靠房产公司补贴维持物业工作的运转,为逐步摆脱靠房产公司的补贴依赖,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政策,物业向紫桂苑业主委员会递交了适当上调物业服务费的报告。经业主委员会根据报告讨论后作出决议,同意物业提出适当上调物业服务费的报告,并委托物业通过发放意见征询函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关于经营性收支情况,物业按要求每半年在每个单元信息栏公示一次。感谢关注!
说的很有道理,还有那个议事规则要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才有法律效力。而不仅仅是住建局备案。现在拿备案来说事,想“强奸”业主吗?哪有说涨就涨对的,不需要通过业主大会研究后再表决的,这个进程速度太快了,业主都没反应时间就被忽悠签了。事后才反应过来,这么多不合理的地方。
车位问题柳絮路和鲈乡北路红绿灯处栏杆别拆,那边容易堵,其他区域可以划车位,乱停的贴罚单,加强管理。
建议取消业委会,坚决托管给社区,这样放心多了;社区办事肯定会召开业主大会讨论的,程序肯定公开、透明、公正。会给大家把关条款,给大家足够的反应时间
说白了就是想免费停车,免费的搞习惯了不适应了
说的非常有道理!!别的不说,那个护栏装了以后给大家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为围起来也是很窄的一条,骑电瓶车的自行车的还是不愿意在里面走的,这样反而造成了跟机动车道强路的问题,机动车道变窄了也更容易拥堵。
地下室那么多停车位不去租也不去买,就想免费的,占用公共资源乱停乱放。
说的很有道理!!就说那个围栏,围起来也就是很窄的一条路,骑电瓶车自行车的走在里面也是不方便的,行人是有人行道的。电瓶车和自行车还是会到机动车道上来抢道,反倒更危险,也更容易造成拥堵,给大家出行造成不便。现在小区里面七点多就开始堵了。
罢免不作为业委会,换物业公司!自己小区内都管理不好,跑到外面立护栏去了!问题是打着我们广大业主旗号,为什么我们业主却不知情?!你这一栏,每天高峰期还是照堵不误,有何意义?物业经费就这么充足?那你为什么要涨物业费?还说亏损?好,财务报表拿出来给业主审计!你又不敢拿!真是搞笑的!希望政府部门重视,彻查明珠城绿城物业公司!
赞同楼主我也是紫桂苑业主,希望任何投票能公正公平,不要任由物业诱导,必要可邀请业主代表一起,但当前的业委员都偏向物业,也怪我们当初选业委不慎重,当时都不知道谁是谁,物业跟我说这几个是我们西区的,勾选了给我签字了....这个自己也得检讨以后注意;..........当前希望能重新召开业主大会,任何决定应该是我们业主真正的心声!
话说昨晚问物业邵经理是否可公开账目,竟然拍桌子........太敏感也太没素质了吧
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关注我们明珠城紫桂苑业主的停车困难和业主合法权益: 1.停车困难紫桂苑地下车位售12万/个,租278元/月,实在买不起租不起,地下车位空了一大片,物业和开发商为了逼迫业主买或租地下车位,就把小区外围的路全部围起来,既浪费公共道路资源降低了道路的通行率,,也给广大业主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和存在安全隐患!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实行实地考察,综合小区的出行情况,交通安全情况,参照西塘河路,中南世纪城等小区统一划线免费车位,进行有序管理,以解决当前业主停车难,访客停车更难的严重关切问题。 2.关于物业费调整问题: 此次物业费调整在流程方面问题如下: 1.    表决表上显示亏损2百多万,依据在哪里?谁为这数字负责?表决表上没落款单位,谁负责最终解释? 2.    物业费调整表决书下发流程不符合规范流程:业主手里的表决书应该在经过业委会全体审核是否公平有效,确认无误通过后应由业委会召集各幢楼代表去找业主调查签字,确保所有业主都在知道真实情况后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涨或不涨。 3物业费调整表决书内容有失公平: 第1项:维持现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降低服务标准;(降低至几级) 第2项: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到1.68元/㎡月,维持服务标准;(维持至几级) 第3项: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到2.1元/㎡/月,提高服务标准。 这三项全是霸王条款且设置太多陷阱,业主不管选哪一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这张表决书所有的内容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将物业服务标准作为提高物业费的附加条件,不合法且带威胁业主之意,服务标准应该在服务合同里约定,不应该作为物业费是否上涨的附加条件;即便物业费调整表决书内容公平有效,流程规范,双过半同意涨价也应该从下一个年度起执行涨价,不应该像表决书里说的从7月开始不合理;表决规定不回复视为赞成不合理,所有内容和流程都是物业单方面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票据无业委会落款,物业私人行为表决无效。
笑话来一段: 老板你看现在人工在涨什么都在涨,我给你3个选择: 1,不涨工资,那我们事情只做一半; 2,涨一点,维持原工作不变; 3,涨很多,多做很多事(具体多做什么没有说明) 友情提示:老板不选,弃权,不回复视为同意多部分意见咯!(引导性的投票)老板纠结中……
在小区外强行安装护栏并不是小区道路管理的通行办法,很容易激起民愤,我们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打着一些旗号行一己之私。强制业主去购买12万的天价车位,这属于强迫式销售。别的小区是路边没有停车位,物业和开发商帮忙业主去协调划车位,以解决业主的实际困难,比如中南世纪城那么繁华的地段都有,还有对面的吴越领秀,还有恒达星湖湾,三里桥商业街,甚至227省道,西塘河路这种主干道上都有!而我们呢,一个小区的甬道,一天就没几个人,每天也就上班那一会有点人,不想着怎么解决问题,反而打着解决问题的幌子,一栏了之,把不是问题的地方全一栏!这严重影响社区的和谐,更恶劣的是把这种不恰当的行为推脱到路政的头上,我们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严重影响我党我政府为民做实事解决问题的影响,请政府干预,予以严查!

2018-5-8 1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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