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7点,我与另外两位朋友一同在印象城小龙坎火锅店用餐,第二天7月29日上午,另外两位朋友分别腹泻4次,我腹泻2次。
于是,第一时间拨打12331食药监投诉举报电话,省药监局记录后,将问题送至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60天内回复;市食药监7月30日周一将问题送至园区社会事业局,大概就是后来给我打电话的【园区市场监管局金鸡湖商务分局】。在整个投诉的第5天,终于盼到了【园区市场监管局金鸡湖商务分局】的电话(此时还没去检查),来电的一男性工作人员询问了大体情况后,就开始“劝慰”我,火锅有辣的不辣的,每个人的体质不同……火锅嘛本来就是涮着吃的食物,和你们涮的时间也有关系吧……
稍微有点思考能力的朋友,都可以判断,三个人吃了一顿火锅总共拉了10次,这已经是很明显的食物中毒事件了!
接着我向该名工作人员询问:
“已经快一周过去了,当时的食品是否还有留样?”
他说:“火锅食材都是没有留样的。”
我问:“那如何检查?”
他说:“会看看食品原料的供应商资质。”
我问:“那能否检查火锅底料是否有重复利用的情况?”
他说:“这个现场会看看。”
我问:“是否会对食材进行现场检测?”
他说:“涉及到的食材,我们范围内的会的。”
我问:“那你们检查是否会提前通知店家?”
他开始打断我的问话,并表示如果你一定要我们检查出来问题,一定要证明别人有问题,那你这个举报也是很多余。对流程不满意直接去找法制办。
到这个时候我已经非常不满意了!但只能先让他们去检查。
今天8月3日下午4点左右,该名男性工作人员再次给我电话,开始态度还算客气,表示已经去过了小龙坎火锅店现场,店内没有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你如果需要赔偿,需要自己去协商(原话非常的拐弯抹角,我都无法复述)。
我继续询问:“是你过去检查现场的吗?”
他说:“是的。”
我问:“是否可以复述你的检查情况?”
他说:“食品原料一应俱全,台账也都拉出来看了,供应商资质都是全的……”
我问:“后厨是否有生熟食物混杂摆放的情况?”
他说:“火锅都是生的,不存在混杂摆放。”
吃过小龙坎的朋友都知道,它家有红糖糍粑、酥肉等不少小食。。
我继续问:“那么是否有对部分食材进行现场检测,毛肚等有没有化学制品超标的问题?”
他说:“我们只有冷菜会查,其他去找卫监,不是我们的工作。”(这和之前的回复已经不一样了)
我问:“那对于火锅锅底重复利用情况有检查吗?”
他说:“没有吧,现场看过了。”
此时,该名工作人员已经显得有些不耐烦,告诉我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直接来翻我们的工作记录好了。那天晚上400多桌,就你们3人说有问题,投诉了,没有大面积的投诉,不能判定食物中毒。
我说:“按照这样的检查方法,任何人如果吃火锅出现腹泻情况,都无法判定食品安全问题。你们这个机构不就形同虚设了么?”
最后,我表示我会继续投诉,并表示该名男性工作人员工作态度表示不满,要求他提供部门和姓氏。
该名工作人员声称:“我是【园区市场监管局金鸡湖商务分局】,我们是集体,我的名字你有什么权利知道?”
到此时,我已经彻底失望了,市民在外就餐,难道3人以上出现腹泻问题还不能说明问题?按照这种走形式的流程,和为对方企业周到考虑的工作态度,我对这家餐厅的疑问和质询,完全没有任何的价值。
我希望食药监可以对火锅餐饮问题的投诉,有规范的检测流程,窗口单位的执法者可以少拿点官腔,多替老百姓想想。期待回复!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2018年8月6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园区疾病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对该投诉进行现场核查,卫生状况尚可,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园区疾病防治中心于2018年8月8日向我局提供了“关于反映黄女士在苏州工业园区湖西小龙坎火锅店食用火锅后出现腹痛、腹泻情况的调查报告”结论为:根据流行病学、现场卫生学调查分析,不能判定这是由苏州工业园区湖西小龙坎火锅店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不是早曝光了口水油?还去吃,自己范*吧
这家店不是网上就曝光问题了?
吃火锅是会拉肚子的
麻烦你嘴巴干净一点
感觉楼主有点无理取闹,你肚子吃出问题来就一定是火锅问题了吗?也许你们吃完之后还吃了其他的呢,从逻辑上来讲,要是真的食材有问题,一晚上小龙坎那么多桌,不会只收到你的投诉。现在就你们肚子出现问题,就一定要人家市场监督的查出人家小龙坎有问题,如果查出来没问题就是你们相互包庇,简直莫名其妙
网友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向市场监督局转达,待有回复后予以反馈,感谢您的关注。
楼主,你说自己腹泻,有没有就医诊断证明呢!~~~从拉肚子的表象就断定是食物中毒,也太草率了点~
8楼的朋友说的对~~~
400桌就一桌2-3个人拉肚子,直接认定人家饭店问题估计有点玄乎,何况你也没去医院做检查,有个病历、化验单什么的来证明你的拉肚子是因为食物中毒引起的,这事比较难办!
2018-8-3 18: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