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川街道有关部门,对于世茂一期,请看两个截图,有关部门查阅的图倒底是什么图,业委会去规划局复印出来的图,有关部门说是平面图,不是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总图,那么为什么业委会来查询,规划局只给平面图?是说我们小区没有资格知道自己小区的规划情况吗?那么,到哪里去复印规划总图,请指示?另外,即使是平面图,也非常明确地显示沿泰山路有一排商铺(目前是幸福小灶),但在这一排商铺后面,平面图上并没有显示隔一个小弄还存在一个四层小楼,平面图连消防水池都显示的,难道这么大的小楼不标示?也不用纸上谈兵了,请有关部门通知该小楼业主复印房产证向世茂社区居委会出示一下,作为这么幢房子,社区还不一定知道它的存在,出了事,可能还要波及小区,为避免说不清,也为避免大家更容易推卸责任。有了房产证那么这是铁的证据,说明小楼合法,也可以消除广大市民对于整治不公的疑虑。另外四层小楼的底部左侧有一小间,难道这个不是私建的?一看就和四层小楼外墙颜色不一样。为什么这么多私搭乱建?另外,从回复中说“与现状不一样”,那么为什么会与现状不一样?规划上没有的东西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可以建造吗?难道商人为了利益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想怎么造就怎么造,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另外,回复中说“商铺拥有部分属权”,那么另部分不归商铺的属权归谁呀?是不是我们小区业主共有呀?那个院子造那么好,不属于商铺属权部分是不是小区居民可以使用呀?难道商人为了利益可以不遵从法律?难道依法治国只是说说的?只是说给平头百姓听的?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悲凉的秋”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规划局、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琴川街道综合执法局调查了解,您反映的四层的小楼在规划图纸上已有体现,四层小楼底部左侧一小间为进入该楼的人行通道,且均未出租住人。您反映的项目规划局于2005年已完成竣工核实,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局批准要求。您如需要可打联系电话:52777379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补充,要求图上四层小楼业主向世茂社区居委会出示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可以造假的。世茂社区应对管辖范围内的居住情况有充分了解
“悲凉的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规划局、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琴川街道综合执法局调查了解,您反映的四层的小楼在规划图纸上已有体现,四层小楼底部左侧一小间为进入该楼的人行通道,且均未出租住人。您反映的项目规划局于2005年已完成竣工核实,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局批准要求。您如需要可打联系电话:52777379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20 18: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