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零阳镇政府对“双安居委会怪事”一贴的回复,给我的感觉是答非所问,牛头对不到马嘴。我问的是居委会行政章由书记拿着适不适合,回复说的是盖行政章走什么程序,我只要你们回复行政章由书记拿着适不适合,回答适合或不适合就行。难道零阳镇政府就是这水平?
附:零阳镇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
就您投诉双安居委会公章事宜,回复如下:
双安居委会为规范管理出具证明的公章使用,对居民需要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居民本人必须为社区居委会提供需证明事项的有关信息,社区对需证明的情况详细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证明盖章,社区主任签字。对于属需证明他人情况的证明材料,社区需取得有关人员书面认可同意并确认核实后才能办理盖章。
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零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此人估计是什么事,故意到居委会的麻烦吧。有些不合理的要求,就是不能盖章。
咦?俺屋里人港到双安社区盖章,工作人员接到就盖哒呀,很热情呀。你的要求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呀?
楼上的两位托,你们这点小把戏哄鬼啊,你们睁眼说瞎话
2017-07-27 09: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