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粮本园南岛公共绿化的问题致规划局的一封公开信吴江区规划局:开发商把属于全体业主的南岛同里湖沿岸公共绿化私围给沿湖几套房屋,并打算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一起出售给潜在业主,我们业主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投诉。规划局的回复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该部分绿地属于公共绿地,在竣工验收前会保证开放性,开发商的规划符合标准。而在对开发商的首次谈判中,开发商的回复的几个要点:该部分绿地属于公共绿地,开发商就是要围给沿湖房屋业主使用,你们其他业主非要翻绿篱进入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的问题。结合规划局和开发商的回复,我们写了这份公开信,主要表达几个观点,请规划局书面形式回复给业主:1、从下图1的平面图中,我们可以看到紫色箭头的公共绿地,开发商在设计的时候已经分割给沿湖房屋。从图2的开发商宣传模型上看,开发商已经用绿篱对对沿湖公共绿地进行分割,并且房屋与房屋之间也是用绿篱分割,并不存在回复当中的开放未被分割的宅间公共草坪可以进入。请问回复的开放性从哪里可以体现?何况任何形式的围合都不能算公共绿化,从图纸上和效果图上,我们都能清晰可见围合,这样这块所谓的公共绿化,公共性在哪里呢?图1 图22、南岛环岛约1000米,宽度接近25米的,环岛公共绿化,面积接近2.5万平方米。这样的一个公共绿化带,我们想问:设计了无障碍通道了吗?提供了残疾人或者老人可以进入并散步的步道了吗?国家有残疾人保护法案和老年人保护法案,在建筑小区设计规划上也要保障行动不便的人士与正常人享有共同的权利,也有《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来保护行动不便人士的权利。其中就有“无障碍通道室外通道不宜小于1.8m”和“游步道应是无障碍通道,应平整防滑且连续”。从图1的平面图上,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开发商不但没有设计无障碍通道,未给行动不便人士设计可以行走的步道,更是把原本贯通的公共绿化带进行分割,这个分割就像在一条平坦道路上设置了一个又一个路障,难道规划局认为我们的残疾人士和老年人可以进行跨栏运动吗?还是说残疾人士和老年人根本就不在规划局考虑范围内?3、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小区绿地是。有定义的: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虽说部分宅旁绿地可以计算绿化率,但是宅旁绿地和公共绿地是不一样的概念。况且宅旁绿地沿房屋一圈绿化率计算也是有规则的,小区沿湖宅间距离本来就不大,刨去宅旁绿地,还剩下多少可以供大家使用呢?而且开发商已经把这些宅间绿地划分给不同房屋了,所以更谈不上是公共的。既然不是公共的,那小区业主怎么可以从这里进入沿湖接近2.5万平米的公共绿化?再结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这个通向沿湖公共绿地的宅间草坪是不能作为无障碍通道的,显然是不能满足国家规范的。 4、结合《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公共绿地是要供业主休闲娱乐。具体内容见下图7。并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公共绿地设置内容也有表述,图下图8所示。 图7 图8 5、2004年的文件规定,河岸要退让8-10米,小区的原规划对于沿南岸约25米宽度的地方为公共绿化,这个与规划要求并不矛盾。现在同里湖为国家级景区,那么这约25米宽度的未建设的公共绿化设计就要符合国家级景区设计的要求,这个也是必须要遵守的,也和开发商2006年的审批不矛盾。同时《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多条规定“沿湖不能设置影响防洪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篱笆、围墙等。”现在从图1和图2中,我们已经看到开发商设置了影响防洪的篱笆,并把这个区域划分给沿湖业主。现开发商已经在样板房造了各式各样的构筑物(图9-10),是不是变相的告诉潜在业主他们也可以如法炮制?这代表着什么?如果默许开发商把沿湖区域划分给沿湖业主私人使用,未来沿湖地带都是影响防洪的构筑物,这个是可以预见的,这个责任到底谁来承担? 图9 图10 6、业主对小区北岛的公共绿地私围进行投诉。规划局回复:竣工验收时没有围合。那事实是现在已经被开发商围合了图11所示。这是前车之鉴,开发商的行为和野心,所有人都心知肚明。领导还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如果南岛再同类事情发生,那属于明知开发商的行为还要放任,这就不单单是监管不力的问题,还涉及渎职了。 图11 7、南岸沿湖的风景很美,我们小区业主都想享受到。现在还未建成,已经有业主经常忍不住翻墙去该区域欣赏美景。未来建成后,肯定会有更多的业主去那个区域。如果现图纸不变的话,那业就要翻绿篱进入该区域,如果不小心出了意外,请问这个区域的救护车和救护担架怎么进入?难道让救护人员也翻篱笆进入?这可真是为难了救护人员了。8、我们业主其实要求并不高,我们只要开发商沿湖建一条可以贯通的游步道,这样可以防止开发商这个惯犯再次欺上瞒下导致政府机关公信力丧失,无端背上“不仁不义、贪污腐败、同流合污”的骂名。同时,满足了无障碍设计的要求,满足了救护消防的要求,满足防洪救灾要求,还满足了景区可以观赏的要求,是一举五得。用几千平方米的可行走道路换几万多平方的绿化地,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一个超级划算的买卖。9、虽说景观设计不需要预审,但是总是要竣工验收,很多内容也是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在北岛已经出现问题的前提下,我们全体业主希望相关部门在南岛即将建设的项目上能够做到事先预防,毕竟法律法规最重要的是用来预防违法犯罪,而不是事后整改处罚。综合上述几点,请相关部门认真考虑小区南岛业主的诉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前提,重新评估南岛未建成公共绿地规划的合理性。最后引用网友给相关部门出的选择题:相关部门到底会如何做呢?a、开发商说什么就是什么(真听话……)b、指出开发商的问题,要求整改…………(有点良心………)c、不但要求整改,还开出罚单……(为民除害……)不知道相关部门想做什么样的人民公仆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规划局确认,该部分绿地属于公共绿地。在竣工验收前,规划局会严格督促开发单位按审批方案实施建设;竣工验收后,如有违规建设情况,可向属地城管部门反馈。展示区的布设,不符合绿化要求的部分已要求其在验收前恢复。谢谢您的关注!
楼主真是有心人.加油.
支持楼主,我们不希望吴江规划局是中粮本园开发商的保护伞。
吴江区政府及规划局应该重视了,闻钟投诉已经很多了!抓紧去督查开发商落实整改吧。
支持楼主,有理有据,支持人行步道还给业主
2018-8-7 13: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