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当得利,在高铁新城中海珑湾,1、虚假宣传“一梯一户”尊享私密空间,实为“两梯两户”;2、售房时故意规避前8幢与后5幢的种种品质上的差异,外墙颜色材质、窗户材质、门开的方式样式、步行楼梯有无地砖等,未尽到告知义务及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3、公示的a3纸打印放在角落的成交价格与实际成交价不符,高于实际成交价,为不当得利,主观诱骗误导购房者,性质恶劣;4、合同公然违背通用条款二十七条,私加补充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说什么宣传的广告啥的售楼处讲的都不作数。“所见即所得”,“骗你没商量”,你收到的商品没有宣传的那样如实,你只能自认倒霉!违背相关合同法、经济法精神,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特别是明知道88平的户型入户门设计已改为内开的情况下,还在大肆宣传门是外开,以图获取更大不当利益,性质恶劣!5、得房率(很低,70%,已创苏州之最),其他学区(实际已经没有希望)等被中海自己的销售跑火车一样吹的天花乱坠,还有种种,比如必须先交钱才能看房、验房,否则大门都不让你进!这是哪门子的规定?你中海是立法机关吗?你说的话就是法律?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新时期的国企吗?堂堂央企,还有没有一点社会责任了?怎么感觉好像成了一个唯利是图,卷票走人的不法商人,私企小贩了?,以上绝不信口开河,相关职能部门要证据我会提交。(这公司应该是华东分公司苏州分公司的子公司,中海海诚(苏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针对中海珑湾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决定依法对其所涉行为立案查处,立案号为相市监案立字【2018】251号相城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
层高跟前面8幢都有差别,中海“任性”增加与前面国家部门通用条款的相悖的霸王条款,将自己的法定义务、应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来增加信息不透明、处于不平等弱势一方的老百姓的负担,这种霸王、欺诈合同,视相关合同法、经济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如儿戏,如是这样,所有市场都要乱套,之前吹嘘的广告、承诺到最后都来一句轻描淡写以“实际交付为准”,市场要大乱,你要知道不是你中海一家在卖东西,如果人人都这么效仿,支付宝、淘宝这么弄法铁了关门大吉,一个缺乏诚信的商业氛围最后只是一个互害的模式,今天我买了你的东西你坑我,等到你要买我东西的时候,我也会坑你,所以建议这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一开头便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
你反馈的这些问题在新区的星光耀地产都有,甚至犹有过之,你可以搜下关键词:星光耀生活在党的光环下你需要适应党的人文关怀,处事方式。这投诉没有用的
中海不一样啊,大国央企,也要有点使命感和责任心吧,唯利是图,为了钱,也不顾自己的声誉形象了?
为什么是央企就要有形象,天真,,他们只不过是垄断产物并不是社会经济发展产物,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存在
您好:针对中海珑湾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决定依法对其所涉行为立案查处,立案号为相市监案立字【2018】251号
相城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
2018-8-30 18: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