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请问
苏州工业园区东湖林语花园地下车位产权归属
是归原小区开发商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现高新地产),还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权属有争议的,属于民事确权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确认。规建委
开发商拿不出产权,但是业委会也没有产权,开发商并没有交接给广大业主。因此不属于广大业主。2018年中期,开发商发函全体业主及物业,要求收取2017年停车费并上缴。业委会未予理睬,表明开发商并未放弃地下车库。目前地下车库因为年久失修,业委会收了广大业主的停车费,用于修地下车库。因为他修了地下车库,因此将地下车库据为己有,开始收费了。
同时开发商拖欠200多个车位,与原规划不符。因此业委会借此苗头,不向开发商缴纳地下停车费。
目前开发商和业委会都不会主动起诉对方没有产权,按照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拿不出对方没有产权的证据,那么很容易败诉,失去收费权力。因此业委会不会主动起诉,不会为广大业主争取地下车位归广大业主共有。业委会只想收钱。明白不?
再补充一句,原物业中旅是听开发商的,所以地下停车费收了都是给开发商的。
现在请的物业华新国际,是听业委会施某的,施某让做啥就做啥。所以他在没产权的情况下,强行收费,不然就让物业搞你。
答非所问,和稀泥。。。
需要继续发帖才会回复了
2018-12-2 13: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