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常熟市虞山街道居民,关于物业费问题咨询一下。
事情如下:我购买了商品房,一开始交房前与物业公司a签订了统一的小区相关服务合同,我也每年按物业a约定缴清了物业费,但是过了3年左右,物业公司a在未通知我以及其他住户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了物业公司b,我是在下一个物业服务周期到期去交费时候才知道物业公司b已经更换了。而且物业公司b单方面减少了很多原本物业公司a提供的服务项目,比如平时打扫人员减少,平时打扫区域减少,绿化修剪人员减少等,但是依然收取我与物业公司a交房时签订的物业费。在我提出异议后依然单方面按照我与物业公司a的合同计算我应交的物业费,此事拖了2年,至今该物业公司b居然还委托律师拨打我电话说已经起诉处理,我的私人电话也被所谓的律师(该所谓律师号码我接听时智能手机显示为骚扰号码)多次骚扰。
现在我想咨询的是:
1,我与物业公司a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被物业公司a转到物业公司b,而我还需要履行与物业公司a的物业服务费?
2,我根本没有和物业公司b有过任何接触和协议,物业公司b怎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我所谓的未交物业费,法院是否可以凭借物业公司b单方面的所谓物业费欠款而接受立案?
3,物业公司b擅自大量减少当时物业公司a的服务,但仍然收取物业公司a多项服务的物业费,有没有相关单位可以监管,或者居民个人可否起诉该物业公司b?如果可以起诉,居民个人根本没有与物业公司b签订的任何书面合同,居民应当如何准备材料起诉?
请告知,万分感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私信提供您小区的名称及您的联系电话,以便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居民002”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房管处、法院核查,现答复如下:1.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收费的标准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全体业主应当共同遵守。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人民法院作为居中裁判机关,对于可能或已经涉及诉讼的具体事项,不能发表具体咨询意见。对于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会依法立案、审理,具体案件情况可联系案件承办人员询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0号法律援助窗口有律师轮值,接受相关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你好,请问是否没有具体小区名字就不能回复我的提问吗?
你好,我只是想问一下一般这3个问题如何处理,不说具体哪家可以回答吗?
“居民002”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房管处、法院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收费的标准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全体业主应当共同遵守。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人民法院作为居中裁判机关,对于可能或已经涉及诉讼的具体事项,不能发表具体咨询意见。对于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会依法立案、审理,具体案件情况可联系案件承办人员询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0号法律援助窗口有律师轮值,接受相关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
现在物业问题是头等大问题,业主处于完全不利的情况,就如你说的更换物业公司来说,全体业主代表半数以上同意,他们的做法是在小区内一个你基本不会注意到的地方发出告知通知,写明有无业主反对,如果没有业主提出意义或者是半数以上的业主提出意义就视为半数业主以上的业主已经同意,但是相反,你要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时候需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就需要你去每家每户去征得同意业主的签字,试问,一个小区上千个业主,你怎么可能办到?而且这件事物业可以拒绝你帮你去办理!
看来这个物业费不交不行。
是的,现在的问题是物业是绝对的强势方,业主个人除了无条件缴纳物业费,根本无法或者用合理的成本,通过正常手段反诉物业公司。
2018-7-30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