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咨询过小区车位问题,吴中区住建局答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关于“经规划审批的车位是否‘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及相关问题,请向规划部门咨询。如涉及产权相关问题,请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 根据答复,请问吴中区规划部门:华润金悦湾、建发独墅湾的目前经规划审批的车位是否“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根据其报批的图纸等文件车位哪些属于开发商哪些属于全体业主?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地下非人防车位开发商按照规划设计投入建造,属于开发商的产权。地面车位开发商按照规划设计建设的,是临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2019-1-15 14: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