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然后去燃气大厦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原房东未提供缴费卡,所以我在窗口让他们补办了一张,当时我带了新换的房产证,上面是我的名字,还有我本人身份证。11月缴费时发现还是原来房东的名字,今天我又去燃气大厦,办理业务窗口的女同志,反问我:“你当时有没有说是过户?”我说:“我拿着我本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你们居然办理了一张别人名字的缴费卡,缴费卡上也没有署名,这是我的错?”女同志说电脑里没有办理记录,让我下次带好证件再去一次。这个窗口好像是唯一的一个党员示范窗口。我想问一下,燃气公司就这样对待客户?那我九月份去办的什么了?
我们单位也有窗口部门,有时候我也会去窗口顶班,我们对待各种服务对象,肯定不会反问对方,把责任推给服务对象。况且还是党员示范窗口。请燃气公司领导关注一下。
市燃气公司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为了更好的了解情况,解决您的问题,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谢谢!
市燃气公司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向您道歉。经了解:9月份您来柜台办理过户、补卡手续,因工作人员疏忽,未核实具体情况,只给您办理了补卡手续。为此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收到您反映的问题,部门领导都很重视,班组工作人员都进行了检讨,班组例会时,已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批评,以此为鉴。另外,我司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燃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8-12-5 16: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