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有一套房产,在姑苏区,房产证是2016年11月拿到的,但是中间断过一个月的社保,之后续缴了,请问是需要连续缴三年,还是累积缴三年就可以呢?那这个缴社保的日期是从哪个节点开始算?麻烦解答下,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社保需连续缴纳3年,从申请之日起往前推3年,且最后申请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积分管理落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jfgl.suzhou.gov.cn,你可自行上网查阅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相关政策。
如果是16年12月后断的,那基本没戏了。想别的办法吧。
要连续,累积不行,补缴也不算?
2018-2-1 17: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