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汉寿县罗县长、呙县长和常德市安监局领导,你们好!本人乃常德市汉寿县岩嘴乡居民汪某,之前也从事过甲醇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因为非法生产与销售易燃易爆品,经周国稳向汉寿县安监局举报,在公安和安监局的合力执法下将我的厂彻底查封,现在我向常德市安监局领导反映以下情况:
1·国稳汽车加注站证件已经过期,所补办证件也迟迟未给予办理,但是此汽车加注站依然正常经营,此情况跟无证经营有何区别?汉寿县安监局为什么不给予查封处理?
2·在2015年12月份,湖南都市台记者在汉寿县安监局和汉寿县运输管理局的配合下对汉寿县生产与销售甲醇的厂家进行了突击检查,因其证件过期,手续不齐,安全距离不够,责令其停止生产与销售并予以查封,但是此加注站不与理会停业整顿仍然正常营业,请问县安监局你们的执法在哪?
3·国稳汽车加注站厂址位于县八角楼木场主道旁边,周边都是经营木材销售的商家,我姨夫乃此木材市场经销商,该木厂的年产值近千万,一旦甲醇发生泄漏,其燃烧和爆炸所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要是造成了损失,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在此等情况下为何县安监局还予以颁证?
上述情况,希望领导们彻查真实与否,我并非报复某人,但是此事危害相当大,也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希望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予以重视,以群众的利益为重!
网友多嘴鱼:你好
您在红网问政湖南罗书记信箱的百姓呼声中,反映国稳新能源汽车加注站证件过期,仍正常经营的情况属实。
汉寿县国稳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销售甲醇作为燃料的企业,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15年12月26日到期。我局已于2016年1月4日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经营的执法文书,1月5日我局又函告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名汉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三个月之前就已向我局和常德市安监局申请继续经营甲醇汽油和甲醇醇基燃料,但由于其经营场地没有经过专业设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由有化工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设计,整改后还须重新经过安全评价,完全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许可。
目前,该企业已聘请株洲智成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对该企业的设计整改验收,我局会进行严格审查及全程监督。
政府说话了,老百姓安全没问题。
尊敬的汉寿县安监局各位领导,你们好!
贵单位已经在2016年1月4号已经向汉寿县国稳新能源汽车加注站下达了责令停止经营的执法文书,但是该站仍然正常生产经营,对贵单位下达的文书不与理会。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2016-01-01 21: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