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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房屋户口问题

2023-12-14 15:11:5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替朋友咨询:
在苏州新区有一套100平左右的房子,本人跟小孩的户口落在该房屋上。现打算置换一套房屋,但必须卖掉这套房子做首付才行。问题是,在卖掉旧房、新房还没落实的情况下,户口要怎么办?
1、若跟买方协商好,可以晚一点迁出户口,那这样会不会影响买家申请的银行贷款以及公积金贷款放款?(好像有些情况银行会要求出示房东户口已迁出的证明)
2、若落到公司集体户口,能把小孩子的户口也带过去吗?
3、现在政策,卖掉唯一住房(有贷款,贷款已还清),再次购买算首套房吗?
4、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1、可以晚一些迁出,是否对买家货款有影响请咨询房屋主管部门;2、单位集体户可全家挂靠;4、根据《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因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含有代理协议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四)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的;(五)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第一百零三条:符合本规定第一百零二条情形,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家庭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二)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三)无直系亲属投靠、无法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情况说明;(四)婚姻状况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小问题,再次购买不算首套
网友,您好!有关贷款问题,建议直接您向贷款银行咨询。
你的户口不迁出,不影响买家银行贷款和以后买家户口迁入。在申请银行或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房产还没过户呢。怎么可能要求原房东把户口迁走?都是放贷到位后,原房东收到全部房款或者托管账户里收到全部房款后才过户的。 没有房东愿意过户后再等你办贷款的,万一你买家贷不了款呢?贷款不到位,这买卖最终成不成还说不定呢

2017-10-11 15: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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