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龙山县财政局在“举报国资局局长乱作为”回复中
单方面采用的数据提出疑问
龙山县财政局作为财务知识权威部门,就回复中采用几个数据请问:
1、据财政局回复数据,1999年宿舍工程在6年后(2005年)仅以学校个别领导与施工方签字结账,未审计,未公布帐务,这样财务依据合法吗?真实吗?可信吗?能采用吗?财政局难道不清楚工程需要造价审计和财务审计才能结算吗?
2、据财政局回复数据,1999年竣工工程17年后尚欠包头5996.94元,合理吗?1999年公务员月工资200元/月,欠款相当于30个月工资,包头从不找单位结算,是这样的包头智商有问题,还是财政局欺网友智商低。(注:在纪委会议室当着法院、纪委、检察院、财政局、国资局,罗检察官宣布学校欠包头20多万元)
3、据财政局回复数据,原进修学校会计私人管理第一次收入487360元(集资款),第二次收入1840元(门面杂费),共计489200元,原会计私人开支票据489750元。请网友算一下,支出比收入多550元。也就是说,在1999年原会计私人垫支2.5个月工资参加职工宿舍修建。这是发现了活雷锋还是发现财政局根本就不懂财务,采用这样的数据,请网友把财政局改名为财不懂局。
财政局以权威部门发布不实信息庇护刘智月,欺负弱势百姓,“窦娥”再现龙山,我要化身“秋菊”。
看了这篇贴子,觉得在龙山县财政局里面上班的某些人的能力让人不可思议,难道这么大个龙山县只能找出那些愚蠢的家伙,在那么重要的位置为人民服务吗?那类人能够真正为人民服务吗?确实让人不敢相信,龙山的人民随着各种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一次次的无法解决,最终一定会慢慢的从失望演变成绝望!
我为财政局正名。回复属实,符合情理。因为财政局领导有钱,他觉得有可能当时包头难得坐车去3公里远的进修学校结算,区区30个月工资算了,难得搞。由此可见,是符合逻辑的。
请大家注意:进修学校与包头签订合同,400元/㎡,建筑面积2036平方米。合同价只有81.44万,计划全额集资。结果帐面价格为115.5万元,不审计,不清算。还有欠包头钱17年没人取,原会计私人手中票据大于收入,这些都是不合逻辑。国资局以此为据,难以让人信服,请广大网友监督以上问题怎么答复。
从回话看财政局也只是保护自己的干部,应该深查给别个一个公道,而且国家权力不能用在这上面,应该是造福群众不是打压群众。
现在龙山行事好像都是这样,到时候莫真逼出几个窦娥,他们就热闹的
怎么觉得龙山这些单位给老百姓讲个实话好像好难,什么时候都是在维护所谓的领导,为什么不光明正大站在群众立场讲点话做点事
如果那些老虎苍蝇都打的巡视组来了,什么都搞的清楚,财政局才不敢这么做回答,晓得巡视组联系方式的应该给反映情况的人讲哈,请他们来巡一下看这些老爷们怎么讲
应该喊王书记他们找下龙山这帮大老爷们谈谈心,他们才晓得锅儿是铁打的
这应该算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拍它
政府领导口口声声说维稳,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什么总是放任下面的人制造不稳定因素呢?为什么不会依法依规呢?为什么不换位思考呢?难道硬搞就搞得好吗?中国法律允许领导硬搞吗?
县国资局收门面是执行县委·政府的决定,在网上抄刘智月干什么?
县里要求依法依规收门面没错,可刘智月歪搞,不调查清楚,乱搞。仅以进修学校校长证言作证,他几时都讲四户当事人不能作证,但校长明显怕担责,故意歪曲事实,这样的当事人“证明”他就依,明显取其利,回避一些事实。
当领导的人只知道一味的"唯上",不依法,不讲法,不公平公正的做事,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自己作不了主的事情,不要去作主,年纪那么大了
2015-11-15 16: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