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商品房,性质是拆迁房。如果再购买商品房,我这个情况算首套还是次套了?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钟馗抓鬼”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地税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关于契税政策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根据以上政策,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且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认定以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证明为依据。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不动产登记信息中您家庭已有住房登记记录,再次购房,不能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可依据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政策执行。
感谢您的关注。
2017-2-17 08: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