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几年建筑的老小区在当下根本无法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稍微改动一下,就会有部分业主说破坏绿化。小区内的所有露天车位都是由物业管理并出租,现在小区内有很多业主已搬离该小区,但还是续租着之前的车位,然后再转租从中谋取利益(有些要价已经达到200元/月,甚至放话嫌贵可以不要),导致其他很多新业主租不到停车位。物业说只要人家继续交钱,那么那个车位就是那家的。想请问一下,小区内所有的车位都是公共资源,既然某些业主已经搬了新家,为何还要占着位子,那请问一下公共资源,租约到期后物业是否有权将其收回,重新分配给有需求的业主呢?还是说合同到期了,前租户继续交费,就可以归其所有?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能否继续续租要根据之前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有相关约定,根据合同内容履行。吴中区城南街道
导致现在就是很多业主没有停车位,而租房的租客就可以使用原业主霸占的停车位?这个现象不太合理吧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能否继续续租要根据之前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有相关约定,根据合同内容履行。
吴中区城南街道
2018-11-29 10: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