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公司财务人员,因失误将9千多元打入2个已离职员工账户,虽沟通,但对方就是不肯归还,因此公司处罚财务人员自行承担公司损失。也去过派出所报案,但民警说这事他们不管,让我们去起诉!我们也知道,为这点钱起诉的话,还不够律师费呢。难道就这么算了?他们明知不是自己的钱财,还故意不还,甚至嚣张的说:警察也不会管的,我等着警察来找我“。
特此咨询一下,有什么部门可以管这类事情的?
备注:我公司是吴中区胥口镇的,离职员工为我司昆山分公司的。
盼回复为感!
大家都知道“有困难找警察”,如果是银行柜员机多吐钱了,难道警察也会让银行找法院吗,同样的性质,不同的对象,在警察眼里就是法律的分界线。再如果是这个警察的亲戚多给别人钱,人家不肯还,他会不会对人家说你这是不当得利,必须归还,否则…………。现在的老百姓为几千上万的去法院起诉,呵呵,累的够呛,估计拿回来也得不偿失。我认为这个警察应该扣12分,重新学习法规。
这两个员工也有意思,拿这点钱不怕脸红?
网友您好,建议您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咨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好的,谢谢你。
2018-11-20 09: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