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点先明确下,我现在暂时未遇到该现象。只是以前遇到过多次(其中最近一次在今年11月份小蓝帽火锅万宝店),但没有仔细去想这件事如果商家以各种理由告知消费当日无法提供发票,需下次再来店内补开,作为消费者,我们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是否有权拒绝付款,直到商家提供发票? 如果商家该行为合法,那中间取发票所浪费的时间及路费该由我们消费者来承担吗?
再加一点自己的吐槽(跟吴江区没关系)
有一次为公司在淘宝上购物,店家说无法提供发票,要发票需另外支付发票的费用???
联系淘宝客服,公然回答,请在天猫购物,天猫的商家淘宝有规定,如不提供发票会对商家进行扣分处理,淘宝的他们不管(基本原话就是这样)
我想说造成这样一个是国家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淘宝等电商平台甚至变成“法外之地”
另一个就是我们消费者自己不争气,没有索取发票的习惯,再加上一些商家百般刁难,才助长商家偷税漏税的气焰。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2、仅提供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不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侵害的是国家利益,市民可向税务部门反映。涉及消费纠纷时,市民可以依据商家开具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向市监局投诉。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税务局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如商家提供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不开发票,市民可向税务部门反映。谢谢您的关注!
怎么向税务部门反映
2018-12-26 14: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