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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林语小区业主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被业委会与物业侵犯

2023-12-12 20:17:0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现居住园区东湖林语花园小区,2012年交房入住
2018年1月从小区开发商(建设单位)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现更名苏州高新地产)处购得自用地下停车位一个(实际为长期租赁使用权)
相关购买租赁合同、发票全部真实齐全
现小区业委会以苏州市住建局与2017年9月1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为由拒不承认我购车位有效性,在我已经全额缴纳车位物业管理费用20元/月情况下,还要需要我向物业缴纳车位租赁费183元/月才可以使用原车位,如不缴纳就将车位租赁给其他业主使用
疑问:
1.市住建局相关通知出台后,已建成老小区业主从开发商处新购买的地下车位使用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2.针对以上第1点成立的前提下,如果购买车位被业委会和物业非法侵占,业主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社区居委会立即与业委会进行沟通协调。业委会表示,《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第五条指出:“本通知发文之日前已经交付的小区尚未处置的汽车停车位(车库)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处置”。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您与开发商沟通确认,协调处理。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向业委会(67630037)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追加咨询: 工业园区东湖林语花园地下非人防车位产权是否属于原开发商(建设单位)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现更名苏州高新地产)所有?
个人认为是业委会有问题,那文件是针对新建小区,你们都是老小区了
怎么可能呢什么没说清园区有产权的为什么要长租,难道你是人防车位长期租赁多少钱?
非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可出售开发商卖不了
那就可以直接购买呀。有发票,接下来不也有产证,怎么霸占
没证就是不安全
楼主,让你们的业委会看看第17条
如果你之前已经有一个车位,那么去年9月18日以后除非开发商征求过所有没有购买和租赁车位业主的意见,否则是不能转让第二个车位的。
业委会有猫腻。别管他
开发商没办产权,无法买卖车位
这个业委会管得太宽了,你们小区又不是新建住宅小区, 就是新建的,也轮不到他们吧

2018-12-2 13: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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