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公路以东,银湖路以北地块内厂区早已停电,作为租户,对其中情况一无所知,所以咨询街道,经过多次咨询,最后回复说是拆迁区域所以停业不整改,房东正和征收办商谈。作为租户没有电不能生产,每天都是损失。既然是拆迁问题,那么咨询街道什么时候拆迁,商谈总归也有个期限,但是街道却用租户是由房东通知的为由回避答复相关提问,也太敷衍了吧。请问街道,租户由房东通知是法律规定的吗?停电是政府行为,拆迁也是政府行为,又不是房东要停电,房东要拆迁,政府居然让我们去问房东,真是可笑至极!街道对该区域有关的决策难道是机密文件,所以不能公开回答?还是说街道和房东有某些说不清的关系,所以不想让租户了解其中的情况?租户只是想了解情况就这么难吗?
重新咨询,因为拆迁所以停电停业,那什么时候拆迁?因为政府拆迁要求的停业,从停电停业开始,对厂区内各租户造成的各项损失(搬迁,误工等等),政府补偿吗?
希望不要用各种奇葩的理由回避问题,房东不是你的发言人,更不要用其他事情来转移话题!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csyouran”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莫城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1、“331”整治与征收、搬迁无关,凡是有安全隐患的企业都必须按规定整改。2、因“331”整治对企业停产停业,不存在补偿规定。3、政府征收办与被征收企业产权人,按征收补偿条例进行征收和补偿。被征收企业的房屋如用作出租,承租户与房东之间适用《合同法》,按双方合同约定终止租赁关系(双方之间如存在补偿关系,按《合同法》和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补偿),故租户与政府征收行为无直接关系。4、“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故如被征收企业的房屋用作出租,租户在使用过程中有安全隐患,房东在明知企业要征收之日起,再对房屋实施改建等费用无法得到补偿,所以房东一般不会再投入资金整改。房东在告知承租户本房屋属征收范围后,承租户不听劝阻还是投入资金,房东在终止租赁关系时有权不作补偿。5、至于征收时间,以政府告知企业之日起,就作为征收开始之日,什么时候结束,要按企业征收的具体情况定。感谢您的关注。
“csyouran”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莫城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331”整治与征收、搬迁无关,凡是有安全隐患的企业都必须按规定整改。
2、因“331”整治对企业停产停业,不存在补偿规定。
3、政府征收办与被征收企业产权人,按征收补偿条例进行征收和补偿。被征收企业的房屋如用作出租,承租户与房东之间适用《合同法》,按双方合同约定终止租赁关系(双方之间如存在补偿关系,按《合同法》和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补偿),故租户与政府征收行为无直接关系。
4、“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故如被征收企业的房屋用作出租,租户在使用过程中有安全隐患,房东在明知企业要征收之日起,再对房屋实施改建等费用无法得到补偿,所以房东一般不会再投入资金整改。房东在告知承租户本房屋属征收范围后,承租户不听劝阻还是投入资金,房东在终止租赁关系时有权不作补偿。
5、至于征收时间,以政府告知企业之日起,就作为征收开始之日,什么时候结束,要按企业征收的具体情况定。
感谢您的关注。
2018-9-6 10: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