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残联领导、住建局领导:
吴江绿地江南华府(备案名:璀璨司机花园)二期33# 34# 35#(施工号)地下停车场要上到电梯要通过爬楼梯才能达到电梯口,未设置无障碍通道,坐轮椅的残疾人无法上去到b1楼。请尊重弱势群体的利益。便民服务员请将信息也传达给苏州残联。请不要做侵害人权的事情。
住建局答复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请提出参照哪一年的工程建设标准。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无障碍环境的条款:
第五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换句话说,假设一个女孩子带着腿脚不便的父亲,下车来推轮椅,有一个无障碍的坡道,还能推上去,要是没有坡道,让人家怎么弄。先把爸爸到台阶上,放到地上,然后再下楼梯去把轮椅拿上来吗???然后在把摊在地上的爸爸,抱起来抱到轮椅上吗?
这难道不是侵犯人权吗?
如果再答复符合相关法规,我将起诉开发商和住建局。或者向苏州残联和苏州政府反映其地方不作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住建局确认,非常报歉,上一次误解为很多的自行车库设置在车库夹层中导致不好前往。对于市民反映的车库进入电梯需要走一段楼梯,未设置无障碍通道的情况,现区住建局已督促相关设计单位整改。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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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1 10: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