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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两个关于道路交通的问题

2023-12-11 13:38: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提两个关于道路交通的问题
一、红灯停绿灯行是交通法规明文规定的,也是作为每个道路交通参于者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但当前交警部门出了个礼让行人规则,当绿灯时也要求车辆停车礼让行人,是否与交通法规相违,是否剥夺了法律明文规定的车辆通行权呢,作为下级行政部门的地方执法规定是否有权否定上级立法.
二、关于辅警贴单,单子上填的是民警的名字,想请问既然辅警有权贴单,为何单子上不写辅警的姓名,其次对于贴单相关方称是取证行为,可单子明明定的是违法行为通知书,相关方也称是文书送达行为,可送达首先得对违法的认定和文书的制作,文书的制作和违法行为的认定都是警辅一人完成的,作为对违法行为的认定辅警是否具有应有的资格.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我们城市道路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路口,无论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都应当遵守信号灯规定通行,行人如果闯红灯,也应当处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中关于车辆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有关规定,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行人、车辆的人身、财产安全。当然,如果事故发生系因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而造成的,行人将为此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警务辅助人员并无独立执法权,其协助民警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信息采集和违法告知单的送达工作,并非是直接对驾驶员或者车主做出行政处罚,警务辅助人员采集的车辆违停信息需经民警依法审核确认违法后,方能将相关信息导入公安部交管系统,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12-22 1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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