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相城区凤凰泾村一村民,好不容易盼到了拆迁,可问题又来了,我住的是父母给我的85年盖的二上二下楼房,由于房龄较长,逢雨必漏房屋,每年都要维修好几次。村里说因为我是离婚的只能安排一套小户,真是气死人了,难道我是父母的女儿的原因就无法继承爸爸妈妈的财产吗?我离婚十四年,我有一个二十岁的儿子,这么多年了母子俩相依为命,户口一直在凤凰泾村重未迁出过,现在对我说只能安排一套小户,叫我儿子今后如何过日子,请问这是什么意思?为了要求拆迁,求了村里4年多了,这是我第六次上寒山闻钟了,真的很痛心,对于我和苦命的儿子来说真的是暗无天日,何时能出头?还不如村上单身的人都有180平方米的房子,而我却是这样的结果,恳求有关领导给予帮助!帮助我这个可怜女人吧!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按渭塘镇现有搬迁安置办法,诉求人不可视作正常家庭立户,父母赠与房屋只可作资产补偿,其按照离婚条件给予安置。相城区渭塘镇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奇葩拆迁政策
用你儿子的名义申请啊
按照渭塘的拆迁政策一户里有三个户口才可以拿180平方的房子的,请问您父母的户口也是在和你在一起的吗?
奇葩啊?我也听说有些地方拆迁,家里有儿子分两套,有女儿只分一套。都是奇葩
我们村上有单身的拿到了180平方米,平房拆迁也能拿180平方米,我只是个女人所以不管你有房也只给我一套小户,户主是我也没用,人家单身无亲儿女死后过了五七照样去给量房子,还拿到一套房子!明摆着就是欺负我这个单亲妈妈!
你算可以了还有一套小户可以住,我也是离婚的现在有两个孩子,我连一个平方的房子都没有了,我才郁闷了。
拆迁安置标准有没有给你看?
村里的安排是拆迁安置标准吗?
村干部的回复就是标准,我没看到!
你离婚多少年了是本地户口吗,有自己的房子吗?
请问你是本地户口吗?有房子没有?离婚多少年了?符合合法的权益应该去争取呀!我们虽然是女人,又不做违法的事!
.这是北桥街道的拆迁细则,你们渭塘的应该也有,如果不公开,你可以投诉,让他们信息公开。北桥只要你是本地的,家里不管几个人,1个人也好,只要1.主房核定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最大安置面积180平方米。一次只能发1万字,我把有些内容删掉了
北桥街道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
各村(社区):
为加快北桥街道(以下简称: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加强和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相政发【2003】32号文件《苏州市相城区城区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参照相城区周边乡镇、街道的相关办法,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涉及的房屋区位价、安置房安置价、安置房优惠价、安置房定销价、安置房议价、装修最低保护价、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费标准、搬迁奖励标准等由街道测算确定,同时根据上级政策的调整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
三、农村住宅房屋安置补偿政策规定
1.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一户一宅”原则,如一户多宅,应合并一户一并同时拆迁,只认定一处为主房,其余房屋认定为辅房。
2.被拆迁房屋主房的认定
农村住宅房屋分主房和辅房两种。主房是指楼房及与楼房同结构且相连接的平房,如只有平房的农户,其生活起居住房认定为主房;辅房是指楼房周围独立的平房和只有平房的农户中扣除主房面积的平房。
安置以认定的主房面积为主要依据,辅房只作资产补偿,不予安置,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
主房面积以房屋建造时镇级政府批准文件记载的面积与房屋实际建造状况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拆迁房屋面积需要测绘的,必须由街道委托苏州市具有房产面积测绘资质的机构实施测绘确定。
3.被拆迁户人口的认定
①所在村的在册农业人口且实际居住的(包括在校学生、义务兵、服刑人员;包括“买户口”后,未享受过城镇房改政策的人口)享受拆迁政策,挂靠农村户口的一律不享受本村各项拆迁政策。
②老人必须跟子女一起计户,不可单独立户(无子女或子女户口在外的除外)。
③户口应当迁出但仍留在原村的非常住人口,包括出嫁女儿、出去做上门女婿等,不予享受拆迁政策。房屋产权证明属于本人的,只作房屋资产补偿,不作房屋区位价补偿。
四、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一)住宅房屋的补偿
1.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重置价+装修及附着物重置价+被拆迁房屋区位价+拆迁补助费+拆迁奖励费。
2.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按苏州市、相城区、街道正在适用的标准执行,由街道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确定。
①被拆迁房屋重置价、装修及附着物重置价按照如下公式评估计算:
被拆迁房屋重置价、装修及附着物重置价=被拆迁房屋重置基本价*(1+层高修正系数+结构修正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成新率+装修及附着物重置价
②房屋区位价按如下公式评估计算:
⑴主房为纯平房时:
当主房面积小于或等于55平方米的,房屋区位价按110平方米计算;
当主房面积在55-200平方米的(含200平方米),房屋区位价按主房面积2倍计算,但以200平方米为限;
当主房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房屋区位价按主房面积计算,但以280平方米为限。
⑵主房为楼房时:
当主房面积小于或等于110平方米的,房屋区位价按110平方米计算;
当主房面积在110-200平方米的(含200平方米),房屋区位价按200平方米计算;
当主房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房屋区位价按主房面积计算,但以280平方米为限。
③安置不足面积补偿
安置不足面积是指核定主房面积与安置面积之差,但核定主房面积最高以280平方米为限。
安置不足部分按其房屋重置价及区位价的30%增加补偿。
(二)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全额货币补偿的,对主房房屋重置价和房屋区位价补偿增加30%进行结算。
(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非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五、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安置
(一)安置房价格
安置房价格分为安置价、优惠价、定销价、议价,等面积安置部分按安置价结算,核定安置面积超过主房核定面积部分和由于房型问题引起的超面积按照优惠价结算。
(二)核定安置面积
1.主房核定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最大安置面积180平方米。
2.主房核定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含60平方米),且在册人口3人以下,核定安置面积60平方米,可照顾安置120平方米,但60平方米按议价结算。
3.主房核定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含60平方米),且在册人口3人以上(含3人),核定安置面积60平方米,可照顾安置120平方米,但60平方米按定销价结算。
4.主房核定面积在60-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且在册人口3人以下,核定安置面积120平方米,可照顾安置180平方米,但60平方米按议价结算。
5.主房核定面积在60-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且在册人口3人以上(含3人),核定安置面积120平方米,可照顾安置180平方米,但60平方米按定销价结算。
6.全家户口都不在本村的,家中确有房产的,可以自由选择区位价补偿或者安置房安置(二选一)。
①选择区位价补偿的不再安置房屋。
②选择安置房安置的不补偿房屋区位价。主房核定面积小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核定安置面积60平方米、主房核定面积在60-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核定安置面积120平方米、主房核定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核定安置面积180平方米,主房核定面积小于核定安置面积的,面积不足部分按优惠价结算。
7.四世同堂(四代均需是所在村在册人员且姓氏、称谓一致的)的家庭安置时可额外增加40平方米,其价格按照议价结算。如果有两个以上兄弟,只可以挂靠一户享受四代。
由于过渡期较长,出现如下四世同堂的处理意见:
①签约时不是四世同堂,交房前生育形成四世同堂的(交房时间以安置办通知时间为准),按照四世同堂政策处理。安置房交房后生育形成四世同堂的,不予办理。
②四世同堂政策仅限于兄弟之间,不适用于出嫁姐妹和出去做上门女婿兄弟间。
8.五世同堂的家庭仍然按照四世同堂政策处理,最年长老人安排安置廉租房。
9.关于多子女家庭的问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家里有两个子女且未婚嫁的,安置时可额外增加40平方米,但其价格按照议价结算。如果已有子女结婚在家的可分户办理,未结婚的子女安置120平方米,其中40平方米按议价结算,但房屋区位价,拆迁奖励费仍然按照一户结算。
②签约时不是双子女,交房前生育形成双子女的(交房时间以安置办通知时间为准),按照双子女政策处理。安置房交房后生育形成双子女的,不予办理。
③多子女家庭难以认定“儿子出去做上门女婿或女儿在家招儿子上门”,拆迁时按第一个小孩初次登记的户籍、称谓、姓氏等情况认定。
④多子女家庭因有瘫痪、严重痴呆、生理缺陷、精神疾病不能结婚的,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村公示无异议的,可以安置一小套,价格按安置价结算。
10.离婚户涉及拆迁的问题
①离婚时将原主房分割的(按离婚协议和判决书为准),先按离婚前主房核定房屋区位价,再按离婚时分得的主房面积比例确定应得房屋区位价;安置房屋时按离婚前主房面积核定安置面积,再按离婚时分得的主房面积比例确定应得安置面积,超过安置面积部分按议价结算。
②办理离婚手续后,实际仍居住在一起的,经所在村村委会公示10天,公示期间对离婚有异议的,应合并一户处理。
③拆迁公告后离婚的不予分户拆迁。一户中两代以上均离婚的,老人必须同子女并户安置。
④离婚已满三年且未再婚,离婚时未分得房屋主房(按离婚协议和判决书为准)且外面没有房产的,但户口仍在本村的,按照无房户处理。无房产且无本村户口的,一律不予安置。
⑤离婚后一方回父母家中居住的人员,且离婚时无房屋的,则跟随其居住的父母家庭拆迁时一并安置。
⑥2012年起办理离婚手续且达到一定年限的采取以经济适用房方式给予安置。
11.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予安置,只作房屋资产补偿。
6.本细则未涉及的特殊情况,需经街道拆迁安置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后方可决定。
7.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北桥街道办事处。
8.本细则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北办发(2009)第2号、43号文件同时废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桥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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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没有任何房产,快三年了,一直在争取,就是拿不到
本地户口,户口一直在原村里
你是相城区哪里的,这个也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比如黄埭和北桥双子女,黄埭就没有双子女政策,北桥就有,可能拆迁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没有双子女补贴的,拆迁补偿就高点。反正你要知道当地的拆迁标准细则。然后在研究。你可以加我好友,问我,我有一个专门弄拆迁的群,和法律法规。应该比你了解的多
外地户籍都能分两套,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啥都没有!相城区领导,你们也太随意了
我太平街道的,我家早在2012年就已经拆迁了,当年拆迁我没有分配到房子,我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可以拿到房子的机会
2018-10-6 20: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