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言凯先,是一名退伍老兵,家住湖南株洲云龙新区太平桥村,如今我已年近六旬,原本可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可是却被逼得走投无路。我想跟大家简单的诉说一下我的亲身经历。
8年前,我们当地因为修路要征收,把我们的房子拆了,他们说修路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为了子孙后代。好的,为了这个理由,我们愿意配合政府,想当初我们上战场不也是为了子孙后代么?答应拆了之后,给我们安置房住,我们也欣然接受,然而,结果呢?
8年后的今天,我们一家还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原本一家四口人,现在儿女结婚生子变成了十几口,都挤在一起住着。8年举家搬迁了两次,就这样,我们就变成了流浪的人。
为什么8年的时间,安置房还没弄好?原因很简单,没通水,没通电,没有天然气,对此上面没有人解决,也没有人解释过。这样能怎么办,只好等。等到去年9月,有人通知我们去选房,听到这个消息时候,多久没有痛快笑过的我,开心的笑了一回,心想终于有家了。
可是,事与愿违,结果总是让人很揪心。选房的时候,我们发现水,天然气还是没通,连进小区的路都是泥泞不堪的,这种条件跟八年前还不如,为什么叫我们来选房?怎么选?可他们的回答让我心凉啊,你选不选随你,其他人都选好了,反正房子准备好了,三个月后就必须停掉你的过度费(也就是租房子的钱)。什么意思?这是强制交房么?你房子也没让我验收(规定是所有征收户共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证,土地使用证也没出示,居住条件也不合格,为什么让我住?买个电器如果是三无产品也都没人要,更何况是房子?我劳苦了一辈子的产业就这样草率了吗?是欺负我农民没文化吗?是欺负我老了吗?我不同意,我一个参战老兵不同意。

心存侥幸,我无数次的找办公人员理论,但他们态度傲慢,敷衍了事,对于我的诉求和建议没有人理会。没办法,上报给上级政府,也是扔绣球一样,把我当小丑一样忽悠。

时间过去了大半年,诉求,无果。。断断续续,到今年6月份,小区水电基本到位了,路修好了。去年12月就停掉了过度费,停掉过度费之后,对于一个农民来说,一家的开支是可想而知的,生活压力很大。
一天负责分房的办事处人员打电话通知我选房,让我选四楼的房子,迫于生活的压力,我同意了,当天就随他去村委签了字,按了手印,到此,我以为终于可以安心,有家可以住了。可是第二天,还是那个办公人员打电话给我,告诉我,那套房子不能选了,签字无效。顿时我火冒三丈,房是你让我选的,字也签了,手印按了,没有任何原因和解释,你说无效就无效。既然一手遮天了,合同签来还有什么用?
他又让我选五楼的,也就是楼顶的房子。他带我去看了一下房子,还真不出所料,果然,楼顶漏水,楼面开缝了,电线杂乱,窗户破洞。

这仅仅是一个房间的问题,后来我们叫上建筑专业的朋友陪我们一起看了整个小区,发现的问题我们自己都吓一跳。消防设施不到位(整个小区没灭火器,消防通道宽度不达标,);墙面粉刷质量不达标(砂浆用手都可以扣下来);墙体和楼板开裂严重(目测至少2mm);整个小区无永久性责任牌(出了任何问题找不到责任人!)。更可气的是,所有这些问题,在他们看来都是小问题,缝缝补补就好了。

这种房子让我选?给你住,行吗?这是把我往绝路上逼吗?这是看我拒签来报复我啊?我一个退伍老兵什么都不怕,就怕职能部门的腐败和无能。既然好好说解决不了问题,那我就破门而入,反正我选好的房子,也交了70%的订金,我凭什么不能住?你们当强盗,也不能怪我粗鲁。也许这次的行动,是他们反应最快也是最积极的一次,瞬间十几二十个警察就牛逼轰轰的赶来。他们要带我走,凭什么呀?我又没干违法犯罪的事,我开我自己选的房子,我干什么了?他们上来就拉我,我跑上五楼,居然一警察二话不说就拿辣椒水喷我一脸,瞬间眼睛疼痛难忍,模糊不清,我本能的将手中的锤子一扔。对他们大喊,你们这是仗势欺人吗?是要逼我跳楼吗?那我就跳给你们看看。借着眯着眼睛一点光,我走到窗户边。警察看到我的举动,这才收敛了,退了下去。疼痛难忍的眼睛,也没有心里痛啊。站在窗户边,心里痛恨的想,我是做了什么孽啊?居然要这么对待我一个六旬的农民?当年在抗战前线,永远也想不到,我会是这样的被逼死。
退到楼下的警察,就静静的看着我现在窗户边,当然,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人员出面解决问题,即使我以生命做抵押。
很快我的家人,我的战友来到,让我有了支撑安慰,我回到了里面,警察似乎还是想把我带走,他们等了三个小时没见我下楼就撤掉了。
疲惫不堪的我身体很累,血压也升了很多,眼睛不适去医院看了一下,但是心里的重担却越来越重了,不知道怎么办?
作为退伍老兵,我很无助,我很绝望。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只能把我的遭遇告诉大家,请求大家看到后帮忙转发,谢谢!
一、关于言凯先基本情况
言凯先系学林街道办事处太平桥社区甘冲组居民,2009年云龙大道项目征拆户,计划在太平桥一期安置区安置。
言凯先2009年12月31日与云龙大道项目部签订房屋征购协议,231.14㎡的老房子共得征收款35万元,只需交纳13.6万元即可分得300㎡的安置房。在安置房建设期间的 一、基本情况通报
言凯先系太平桥社区云龙大道征拆户,征收后,他租住在同村村民简建葵家,2016年,智慧路项目对简建葵房屋进行征收,简建葵已签好协议同意搬家拆屋,但是租赁户言凯先不愿搬家,要求分了安置房后再搬,但是现在安置房不能以单独户来分,言凯先本人提出要求要给他24000元出去租房子住,并且搬家费也要项目部承担,最后,项目部满足了他的要求,给其24000元出去租房,并帮助他搬家。
学林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9月份正式启动安置房分配,当时水电等基础设施都已基本到位,按照“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言凯先的排位比较靠前,可以选择比较理想的房子,但是他受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鼓惑,不但自己不选房,还鼓动别人不选房。街道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他选房,并且告诉他,如果轮到他选房的时候不选,就相当于放弃选房的权利,那排在他后面的人就会把好的房子选走,以后也不会再组织分房活动,但劝说无效。后来,其他30多户都选了房子,只有他一个人未选,他又后悔了,要求选房,街道本着和谐精神,同意他继续选房,但他嫌弃剩下的房子不好,无理的要求按他原来的序号选房,最终选房未果。关于过渡费,都是在分房工作完毕后再发3个月,留出房主装修的时间,然后统一停发,原来已选房的安置户都按此原则停发,不会因为他不选房就续发他一个人的过渡费,那是对已选房安置户的不公平。
言凯先由此认为政府没有分房给他,今年3月份,他砸坏两套安置房的门锁,强行想把房子占为己有,这是属于破坏和侵占国家资产的行为,但派出所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只是劝说他退出所占房子,对他戒勉谈话,没有追求其法律责任。
考虑到言凯先的实际困难,街道决定再次抽出人员,专门为他选房,多次单独陪他看房。按照选房原则,一户不超过五套房子的,同一楼层不能选两套房子,言凯先有三套房子,必须要选一套顶楼(即五楼)的房子,但是他不要五楼的,之前已选房的安置户都是按此原则选房,不可能因为他无理取闹、强行施压就改变选房的原则,所以最后再次选房未果。
2017年7月3日,言凯先又把太平桥安置房3栋2单元4楼403、404房门撬坏。学林派出所接110指令后,民警石建平、辅警吴奇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言凯先手持铁锤和铁锉子站在太平桥安置房3栋4楼和5楼的之间的楼道,身边还放有一液化气罐。现场还有三名太平桥安置房物业工作人员在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民警,是言凯先把房门撬坏了,在今天之前他也曾多次到安置房撬坏房门。民警石建平要求言凯先将铁锤和锉子放下,配合民警接受调查,辅警吴奇在旁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言凯先此时情绪激动,不但不配合,还挥舞锤子并威胁民警如果再靠近就会攻击民警。民警在现场对言凯先的行为进行劝阻,言凯先这时跑到了5楼404房间,民警向言凯先靠近再次要求其配合民警执法,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言凯先突然扬起手中的铁锉子要攻击民警。民警见当时情况紧急,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人员受伤,为了防止更严重的后果发生,民警对言凯先使用了制服性警械催泪喷雾,与此同时言凯先把铁锤扔向了民警,砸中了正在录像的辅警吴奇,导致吴奇左手肘关节受伤。言凯先爬到了404房间阳台以跳楼威胁民警不得靠近,随后学林所教导员袁铸带领民警赶到现场支援,为了稳定言凯先的情绪,保证言凯先的安全,袁铸将其他民警都调离了中心现场,在外围待命,他和随后赶到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安置房物业工作人员一起留在现场继续与言凯先沟通。最终,派出所民警撤离,言凯先回到屋里,才避免更加过激事件的发生。
二、具体问题答复
针对言凯先所提出的几个问题,现做出如下答复:
1、太平桥社区第一批安置户属云龙大道项目征拆户,该项目多层安置已于2016年9月分配到位,低层联排已于2017年1月分配到位。有个别安置户分到房后又想违反政策规定进行换房。
2、该网友说房屋面积少了30多个平方,据此推测他应是低层联排户,此种户型房屋占地面积90㎡,共三层,但第三层最初根据设计就不会建满,所以面积为230㎡,不存在少给平方的讲法。
3、按照分房政策规定,分房到位三个月后,过渡费停止发放。
4、网友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和网线盒、电表问题,由施工单位新农村建设公司和主管单位区安置办予以答复。
株洲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办事处安置办
二o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2017-10-08 1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