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弇州府小区业主,我在弇州府买了一套公寓房,现在非常后悔。购买时开发商曾承诺于各业主有健身房、游泳池。但如今入住已经一年了,承诺于我们的都没有做到,物业费还收6元/m²。各大业主觉得非常不合理,三十多户人家多次找开发商商量无果,望有关部门能替我们解决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麦兜兜兜兜兜”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物价局答复如下:《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非普通住宅(含各类别墅、装修商品住房、容积率等于或低于1.0的住宅小区、高级公寓等)和办公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住建局答复:1、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联系开发企业。企业表示未承诺提供游泳池。健身房属于酒店的配套设施。酒店目前在筹备期,正式开业后健身房将有偿提供,并对小区业主提供优惠。2、经核查,位于县府街北侧、小北门街东侧的弇州府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及办公,并设有社区用房及物业用房,该项目未规划游泳池。
公寓房不能买
开发商的话不能信。要么提前白纸黑字写个协议。
2018-12-22 23: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