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礼拜前新城金郡物业私自把业主家的水给停了,就在今天又私自把两家人的电给关了,业主不交物业费他们就可以私自关水电吗?请问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请问有关部门能不能制止他们这种违法的行为?请问业主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对于反映因收缴物业费而对业主停电停水问题,我们已约谈了新城物业苏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并提出了警告,要求停止其不当行为,今后不得出现类似情况。并要求收缴物业费注意方式、方法、时间,不得扰乱和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6-12-30 18: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