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党和人民政府:张桥村委会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以当时已经停止的高尔夫球场项目可能涉及土地征用为由未给14组全组农户发放承包合同和承包证,最近全国重新确权颁证也未给办理,导致土地权属不清而使农户诉讼难以确认承包确权面积,要求村委会提供土地承包证明但村委一直不予配合,给写了张纸条又不给盖章,要求查询底账及与其它小组底账核对以明确土地确权面积也予以拒绝,请问村委会有没有义务配合村民理清承包地情况?该找谁解决?村书记因出事而多日未上班,现在由谁负责?敬请告知,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走一天”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长江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答复如下:张桥村14组赵福生该户共有土地7.895亩减去田埂0.21亩,剩余实际面积7.683亩,其中自留田0.814亩,承包田6.869亩。该组1998年两轮承包土地未确权原因是涉及“长青高尔夫球场”项目,所以未确权,2017年未发证主要原因为该组涉及张桥住宅小区项目,所以也未确权,该户在张桥农民住宅小区内共有土地2.99亩,该组其余农户都已拆迁并进入了土地换社保。但是该户不愿拆迁也不愿进社保,土地流转费也不要。经属地多次调解,同意把该户在小区内涉及的2.99亩土地调至小区以外,但是该户提出要调换建设用地,能够建房的。所以无法处理解决。
{:lol:}事实果真如此,那就要恭喜了{:lol:}{:lol:}“平地一声雷,转眼富家翁”
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澄清一下:事实情况是几年前在未经该户同意的情况下所属2.99亩耕地连同地上作物被不明工程机械开挖毁坏,后被陆续交与他人建房,给该户的条件是2.99亩土地每年每亩给与1000元的流转费(说是政府统一规定的,临近地块租给外地人种植蔬菜瓜果的租金在2000至3000元之间),并可以将住房返拆迁置换宅基地进入小区建房,但给出的拆迁房屋重置价是四百元人民币一平米,该户不同意该方案故多次要求提高标准但均无结果。最后无奈而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诉讼中因土地承包证未发及村委会档案遗失等原因导致法院开庭8次一直在纠结98年确权面积,村委会又隐藏证据不给该户对账,所以才有了这个帖子,帖子内容是要求村委会出具承包地证明并加盖公章,回复明显跑题。。。。。。
多年奔波未果何喜之有?
2018-6-27 05: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