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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高空抛物的问题

2023-12-8 21:18:0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小区楼上高空抛物,行为可耻!
物业张贴告示,说若找不到肇事者,二楼以上住户(除能证明自己未抛物的)均需承担责任!物业说得煞有其事,弄得我莫名其妙。照理说,疑罪从无,凭什么要我负责?如果是真的按物业说的,我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抛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二)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五)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七)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和露天焚烧;(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九)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序停放车辆;(十)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十一)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咨询高空抛物的问题”,有的小区少数业主可能存在随意高空抛洒垃圾问题,给其它业主造成财产损坏、严重影响到业主生命安全。目前部分小区安装了监控,对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也要求业主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纠正部分业主的错误行为,共同管理好小区。
纠集所有住户,面对面每个人都赌咒发誓很恶毒的那种,虽然不能惩罚,也算是心理良心上的谴责。也只能这样了。
物业说的没错,法院在遇到这种找不到具体责任人的高空抛物问题时也是这么判的。除非你能证明不是你干的,比如事发时你家没人,或者是花盆砸人而你家根本没养花,等等!
高空抛物,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伤亡的,的确法院是如同物业所说判决的。相关案例很多。且一般情况下,一楼业主免责。
还是住乡下去吧……

2018-2-22 21: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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