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埭镇金龙村二组叶**,徐州户籍。其在金龙村申请建房被批准(原东桥镇政府批准,现被黄埭镇政府认可,并以此批复进行拆迁安置)。请问黄埭镇党委政府:1.该批复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2.该地块宅基地使用证依据什么条款判定其失效。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叶**购买韩木根两间小屋,后有原吴县市东桥镇人民政府建房批复,建造两间楼房。黄埭镇拆迁会审时因其建房有正常审批手续,故经镇党委政府意见,镇村建所及金龙村委会共同会审,认定其按正常户安置。至于宅基证问题请咨询相关国土部门或直接咨询黄埭镇村建所,联系电话:0512-65488479。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总感觉这个事情与你有关
批复违法,不追究当初违法审批的官员,法律对当初执政的违法者已经是法外施恩了!
这个不重要,遵纪守法最重要,政府部门尤甚。
答非所问。我只想知道,该批复是否违法。是书上说得对,还是黄埭镇政府做得对。。。。而已
2018-11-30 08: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