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3月17日入职江苏省苏州是姑苏区光济南路18号中盛艾美光广场写字楼8楼江苏福寿人家股份有限公司上班面试职位前台文员,于2018年7月6日提出离职,让公司补缴我3个月的社保。可是公司说不能补缴,原因:1.我是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给交社保,2.每月15号之前转正的人员才给交社保,17号转正的也不交社保。
本人跟他提如果你不给我补缴社保我就去劳动局仲裁举报你 公司说让无去举报吧 我很无语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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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公司试用期也交社保的
2018-7-17 11: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