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哪些类型的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另外帮家人买的算吗?看投保人还是什么的?
市地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soledadxlb:您好!我们已看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就其中地税相关涉税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二、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纳税人要辨别一款保险产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主要看购买时能否取得税优识别码。
三、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允许税前扣除的个人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个人(投保人)为自己(被保险人)购买,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允许个人按不超过标准扣除;
2、个人(投保人)为他人(被保险人)购买,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允许投保人按不超过标准扣除,被保险人不允许扣除。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苏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
2017-9-15 21: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