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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咨询(公安部门答复这不归他们管)

2023-12-8 14:57: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为吴江同里白蚬湖村村民,有一房(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户口人员为:本人及夫人,儿子(已婚)、大女儿及其两个小孩,共6口人。儿媳妇及其一子在吴江别村(农村户口),女婿在吴江别村(镇集体户口)。
现女儿要求分户,
问题一:我们向所在村里咨询,得到答复是儿媳及其子必须迁至我户,以构成“完整家庭”方可分户。但我看到在《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中有以下条款:“(1)分户登记。分户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②一户农村村民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子女(不符合政策生育的除外),均已婚或大龄未婚(男满40周岁,女为35周岁)的,可以申请分户。”,我们是符合条件分户,且无须构成完整家庭,也就是不需要儿媳及其子迁回的。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分户?
问题二:根据《吴江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九条房屋拆迁中符合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吴政规〔2014〕4号)中规定条件的农村分户,由各区镇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对新分出的无房户,按人均40平方米作为安置面积基准,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在房屋拆迁时一并安置。
请问女儿同我们分户后,是否可以直接单独申请安置?也就是女儿及其两子申请安置,本人及夫人、儿子仍在原宅基地居住?
问题三:女婿原是农村户口,因外出读书只能转至镇集体户口,现将女婿户口转至我处(公安部门答复过可以迁),现请问女婿能否同女儿一样享受安置?此贴请帮忙转至可以答复的部门,公安部门答复不归他们管。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因现涉及到需要农村户籍完整家庭户分户,具体可以到同里镇白蚬湖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3371184,感谢市民的关注!
贴一下之前帖子的答复
我已经去白蚬湖村委问过了,就是有疑问才需要来这里求证。这般回复,岂不是笑话?

2017-12-29 1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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